长春某部改建装饰工程采购结果公示第1包
长春某部改建装饰工程采购结果公示第1包
长春某部改建装饰工程
中标结果公告
我公司代理的“长春某部改建装饰工程”招标工作。该项目招标的评标工作已于2024年7月1日在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评标结束,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推荐中标单位如下:
一、推荐中标单位
1.招标项目名称:长春某部改建装饰工程
2.招标项目编号:2024-JWJLJX-G1003
3.项目名称:长春某部改建装饰工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吉林省三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08元
单位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5栋2单元1017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683******U
第二中标候选人:吉林省兰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单位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卡伦工业南区中兴路100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15BW6A0T
第三中标候选人:吉林省政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1元
单位地址:公主岭市范家屯镇阳光新城二期18幢第三层3单元30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0Y5LDD1U
4.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二、评定中标结果的日期:2024年7月1日
三、招标人:吉林省某部
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中荣国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南湖新村中街999号万科柏翠园D-13幢
联系人:尚宏兴
电话:0431-********
以上预中标结果公示自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4日止。在公示期间如果没有异议,预中标人将被确定为中标人并向其发中标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中荣国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2日
标签: 改建装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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