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桥工商所业务用房招标公告
金桥工商所业务用房招标公告
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受长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委托,就“金桥工商所业务用房”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论证结果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金桥工商所业务用房
2.采购单位:长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3.采购内容:购买金桥工商所业务用房
二.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三.理由:
长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桥工商所,位于金桥办事处辖区内, 承担着辖区的企业注册登记、消费维权、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任务。辖区内有各类企业较多家,该所服务、监管任务重,无自有办公用房,长期租用桥北居委会房屋办公,其服务工作受到极大影响,也给辖区企业商户带来很大不便。
经省工商局批准在金桥办事处辖区内购置金桥工商所业务用房,并要求限期完成。鉴于该项目要求的特殊性,本着方便服务群众、交通条件便利、能够实现规范化建设的原则,拟购置地点位于辖区内的280平方米商品房作为金桥工商所的业务用房
经我局实地调研,辖区内位于金桥路锦城花园1号楼1-2层商铺房屋适合我局南关工商所办公业务要求。
一是此处位于辖区区域内,符合交通变利、布局合理、配套齐全、方便服务、厉行节约的原则,购买此处房屋具有地域特殊性。
二是经调研辖区其他商品房不适用金桥工商所作为办公场所使用,购买此处房屋具有唯一性。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建议购置金桥工商所业务用房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四.拟定供应商:宁保峰。
五.专家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专家论证意见
论证专家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技术职务
联系方式
备注
宋沛军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副教授
159*****369
技术专家
纪玉卿
许昌学院
副教授
137*****098
技术专家
王运生
许昌魏都区工商分局
经济师
139*****099
经济专家
六.本公告有效期限:征求意见期限从2016年8月10日起至 2016年8月16日止。
七.其他事项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2015年8月17日17:00前以实名书面加盖公章(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递交至长葛市工商管理局、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并同时抄送长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八.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长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系人:罗先生;电话:139*****099。
2.代理机构: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靳先生;电话:131*****663、0374-*******。
3.监管部门:长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电话:电话:0374-*******。
长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签章)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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