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水处理]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原二期工程建设指挥部拆除工程中标候选公示

[绍兴水处理]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原二期工程建设指挥部拆除工程中标候选公示

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原二期工程建设指挥部拆除工程工程
中标公示


项目编号:GXSXSC*******
项目名称: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原二期工程建设指挥部拆除工程
建设单位(招标人): 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时间:2016-8-10--2016-8-12

第一中标候选人: 浙江中湖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及资格: 侯益丽 建筑二级
中标价(元):165032
中标工期(日历天): 10

第二中标候选人: 绍兴东升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及资格:史峰 建筑工程二级
中标价(元): 165032
中标工期(日历天):10

第三中标候选人: 绍兴越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及资格: 郑玉蓉 建筑工程二级
中标价: 165032
中标工期(日历天):10

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如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1、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依法向监督领导小组进行投诉。监督领导小组应将受理投诉的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和通讯地址向社会公布。
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个人投诉的,必须要有投诉人本人签字。投诉书不符合要求的,监督领导小组应要求其补充完善。
3、受理投诉后,监督领导小组应当调取、查阅有关文件,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情况复杂、涉及面广的重大投诉事项,最迟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
4、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2016-08-1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处理 水处理 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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