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实·道滘数智园租赁区厂房增加到户工业电缆及集抄系统工程评标报告
东实·道滘数智园租赁区厂房增加到户工业电缆及集抄系统工程评标报告
招标项目名称 | 东实·道滘数智园租赁区厂房增加到户工业电缆及集抄系统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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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东实·道滘数智园租赁区厂房增加到户工业电缆及集抄系统工程 |
评标结束时间 | 2024-07-23 15:31:12 |
东实·道滘数智园租赁区厂房增加到户工业电缆及集抄系统工程评标报告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1)工程名称:东实·道滘数智园租赁区厂房增加到户工业电缆及集抄系统工程
(2)建设地点:东莞市道滘镇小河村
(3)建设单位:东莞市旗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招标人:东莞市旗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普太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6)建设规模:东实·道滘数智园租赁区约6栋厂房每层增加工业生产电缆、电表及抄表系统,宿舍楼抄表系统,项目建安费约447.70万元(建设规模以最终相关批复文件为准)。
(7)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08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4年10月14日(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监理单位书面进场通知所载明时间为准,竣工时间以实际开工时间推定)。
(8)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4,477,007.57元。
(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0)招标范围:东实·道滘数智园租赁区厂房增加到户工业电缆及集抄系统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配电部分(含配电箱、控制开关、电力电缆等);二、电气火灾监控部分(含配线、配管、模块(模块箱)、箱体温度监测探头等);三、集中抄表系统(含小电器、抄表采集系统设备等)。上述工程内容范围具体以设计图纸为准,图纸未明确以满足实际功能需求为准。
(1)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2日09时30分,
(2)开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
(3)参加单位及开标情况详见《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和《评标收标会议会议情况记录表》。
(4)打包数据会议:2024年07月23日09时00分,
(5)打包数据会议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
(6)会议结束后,招标人将所有有效入围投标人的相关评标数据同步到评标系统,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1)评标时间:2024年07月23日09时30分至2024年07月23日13时30分。
(2)评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14)。
详见《评标程序》。
详见《评委守则》。
评标委员会,成员:详见第二条“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
东莞市旗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
广东普太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监督部门)
上述人员签到情况详见评标报告附表。
二、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本项目设立5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组建,其中1人(按规定不得超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由招标人自行确定,4名专家于2024年07月22日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由于其中一名专家需要回避,于2024年7月23日10:30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进行补抽。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详见评标报告附表。其中专家五为招标人专家代表,专家一、专家二、专家三、专家四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出产生。
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一致推举专家一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评委的签到情况详见评标报告附件。
三、无效标情况说明无。
评审情况详见评标报告附表。
四、澄清、说明事项纪要无。
五、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1 | 四川亿能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071,061.36 |
2 | 东莞市百分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599,451.09 |
3 | 河南达能建设有限公司 | 3,557,266.22 |
4 | 广东顺盈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3,827,850.40 |
详见《投标文件有效性评审表》、《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评审汇总表》。
七、符合性评审情况说明详见《符合性评审表》、《符合性评审汇总表》、《经评审的投标报价汇总表》。
八、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据《中标候选人推荐表》,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向招标人一致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亿能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达能建设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东莞市百分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九、评标办法本项目招标的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前附表1
有效性评审标准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2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8款要求(除注明外,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中提及的以及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公司法人公章”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技术负责人签章”等均指由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联合体投标人 (如有)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2.1.3 | 资格评审标准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一章第3.3.9款规定 |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 符合第二章附件三规定 | ||
2.1.4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报价信封的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服务期限 (即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评标办法前附表2
量化因素评审标准
序号 | 量化因素 | 是否 采用 | 量化标准 |
1 | 企业类似业绩 | 是 | 1、投标人企业自2019年01月01日至今完成2(含)或以上项合同金额≥280万元人民币的类似工程业绩的,R1=R×0.95; 2、投标人企业自2019年01月01日至今完成1项合同金额≥280万元人民币的类似工程业绩的,R1=R×0.98; 3、投标人不满足本栏目上述要求的,R1=R×1.0。 注:①类似工程业绩是指电力工程施工的项目业绩; ②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等(能反映合同金额中电力工程部分建安费等主要内容,建安费需≥280万元)原件扫描件;否则按最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进行评审。 ③有效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签发日期为准,一个合同为1项业绩,不可重复计数; ④若投标人提供的评审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投标人(联合体任意一方)须为该工程业绩的牵头人,并提供作为牵头人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最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进行评审; ⑤应按招标文件相应条款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否则按最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进行评审。 |
注:1、上述“评分标准”栏目内容仅供参考,招标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评标要素设定最后一档必须设定为可以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的形式。
3、投标文件对评审要素不填报或者留空时,则视为最末档次。不视为5.4.11项的不良投标行为。
4、投标文件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且高于填报的量化因素情况,按填报情况进行折算系数计算。不视为5.4.11项的不良投标行为。
5、如招标人采用企业信用分量化因素的,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响应,评标委员会以开标当天招标人确认的企业信用分作为评审依据。
6、只有企业资质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一资质的招标项目才能启用企业信用分作为量化因素。
7.对企业类似业绩(如有该评审项目),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打造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东府〔2021〕1号)的相关规定,如投标人为在莞分立总承包一级资质公司,本次招标认可该投标人分立起两年内使用原公司业绩。如投标人为在莞分立总承包一级资质公司,应提供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资质分立企业业绩投标资信证明(简称“分立业绩资信证明”)作为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之一,上述“评标项目”的“企业类似业绩(如有该评审项目)”认可该投标人分立起两年内使用原公司业绩,原公司业绩在满足上述“评分标准”的情况下可计分。
未提供分立业绩资信证明的,其业绩不予认定。
十、附件1、《投标文件评标程序》;
2、《评委守则》;
3、《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到及身份对照表》;
4、《评标会议情况记录表》;
5、《投标文件评审顺序表》;
6、《有效性审查评审表》;
7、《有效性审查评审汇总表》;
8、《符合性审查评审表》;
9、《符合性审查评审汇总表》;
10、《经评审的投标报价汇总表》;
11、《标价比较表》;
12、《中标候选人推荐表》。
十一、其他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因全行业评标系统无法进行交易系统辅助计算得出排序,由评标委员会线下计算作为辅助评审资料。
东实·道滘数智园租赁区厂房增加到户工业电缆及集抄系统工程评标委员会
日期:2024年07月23日
评标报告及附件(公示).pdf |
标签: 系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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