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火车站片区综合提升工程二期夜景亮化设施设备维护
合肥火车站片区综合提升工程二期夜景亮化设施设备维护
合肥火车站片区综合提升工程(二期)夜景亮化设施设备维护
一、合同编号: 2024AYYFN*****-001
二、合同名称: 合肥火车站片区综合提升工程(二期)夜景亮化设施设备维护
三、项目编号: 2024AYYFN*****
四、项目名称: 合肥火车站片区综合提升工程(二期)夜景亮化设施设备维护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合肥市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长淮街道淮光路综合执法服务中心10楼
联系方式: 0551-********
供应商(乙方): 安徽五色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乙方编号: 913*****788******N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翡翠路与望江西路交叉口北100米
联系方式: 055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合肥火车站片区综合提升工程(二期)夜景亮化设施设备维护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包含浙江商贸城、中绿广场、宝钻大厦、宝文商务大厦、白马服装城二期、白马美食城、皮具城、信地城市广场、宝文、胜利大厦、紫颐大厦、南海大厦、宝文花园、景荣花园、七里香榭、安徽茶城、火车站站房、合肥旅游汽车站、合肥汽车客运总站、白马人行天桥、客运站人行天桥及其他相关片区等单体的景观照明,维护内容包括运行服务(巡查、巡检)、设施维保(日常维修、保养更换)、安全与应急等,具体如下:(一)日常养护服务要求如下1、部分照明设施的日常巡查、巡检;2、部分照明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更换;4、部分照明设施故障安全与应急抢修,包括高、低压变电设备故障抢修; 交通肇事损坏照明设施恢复;因外力因素造成照明设施大面积损坏不亮抢修;市、区政府上级指令性任务及采购人下发的相关各类任务。5、因行政许可涉及的照明及其他设施迁移;6、照明设施改建、改造工作及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试用;7、汛期、冬季雨雪天气,按采购人要求,做好相关应急工作;8、所有工作任务单由采购人确认后,成交供应商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由采购人指定的审计单位对工程量予以确认;9、采购人指定的其它工作内容。(二)维护标准及要求养护维修严格按照住建部颁发的《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及《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标准执行,保质保量完成;1、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按照国家行业规范和采购人、监理的文件规定等 要求服务,严格把关服务质量,完成自检后及时报验;2、如采购人要求使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等,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无条件的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完成养修服务;3、所下达工程任务工程质量(养护维修类)质保期均为一年,新建项目质 保期两年,在质量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的,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无偿维修;4、成交供应商负责做好在服务期限内所有工程涉及到的相关审批手续及与 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对接工作;5、维护质量符合各项设施维护管理考核评分标准的要求及通过相关管理绩 效考核。6、维护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做好管护区域内各类道路设施的维护及安全生 产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在合同期内和管护范围内发生的人身和财产等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全面负责。7、所养护的设备均能达到随时投入使用并能正常工作的标准。(三)安全文明服务要求必须按照《合肥市城市道路桥梁养护维修安全作业实施细则》及高空作业相关规定做好安全文明服务,成交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一切以服务安全为第一要务,成交供应商须按国家相关标准,按要求为各方参建单位购买工程相关保险品种,采购人有权进行检查。1、服务区域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夜间警示灯具;2、服务区域必须采用全围挡服务;3、服务人员作业时要求统一着装;4、服务区域做到材料堆放整齐,易扬尘材料必须进行覆盖;5、要求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6、因该工程特殊性,所有服务均为高空作业,涉及到的“吊绳”、“安全 带”、“吊篮”等辅助性高空作业设备、工具均需符合相关标准,有强制性检测内容的作业设备、工具须经过行业主管部门检测,检测合同后方可使用。每次服务前必须进行详细检查并记录;7、任何项目开工前,成交供应商须集中所有参建人员召开安全教育培训会, 对预防事故、安全警示等进行集中宣贯;8、项目服务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高空作业证”、“电工操作证”等各 工种操作许可证,该项目禁止一切无证操作行为;9、该工程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四)人员配备要求1、人员配备:供应商须具有服务场所及稳定的维护队伍,维护队伍不少于 6 人(其中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运维人员 4 人)。2、成交供应商须安排两名固定巡查人员,设施日常巡查要求每周至少二次 (分夜间及白天应各巡查一次)。遇重大节假日或文明创建等活动、对重点路段,采购人根据管理情况,有权要求增加巡查频次。3、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 建造师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证)。(五)本项目的《运维维护汇总表》通过系统已发布,运营维护汇总表仅作为参考。(六)服务期限续签条款:本次合同期限为一年;如合同履约情况良好, 经采购人考核合格,且在资金能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下一 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 2 年。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有任何一方不同意续签,合同不予续签。(七)其他要求1、成交供应商应当加强巡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发现私接电源、悬 挂广告等违章违法行为,应当积极主动予以制止并控制现场,同时报采购人,配合做好违章违法行为处理工作,并做好记录存档。2、服务中的各道工序要做到以人为本,作业人员在服务时应当统一着装,必须穿戴具有反光功能的安全标志服装和防护帽,并按照要求在服务路段设置明显安全标志和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必要时应安排专职的安全人员对服务作业区域进行安全管理和监督,并进行现场交通疏导,夜间应设置黄色频闪警示标志,以确保养护实施路段的服务安全及行车安全。特殊路段的作业必须按照采购人统一部署要求执行。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时应注意新人、车辆的安全,做好交通安全防范和导流措施,并负责与交警、城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3、成交供应商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照明产生的污染和危害。养护作业现场应干净整齐。余料及时清理、清扫,禁止随意丢弃。现场的各种设施、材料、设备器材等物料、应当定点存放。禁止在现场外擅自占道堆放建筑材料、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等,废旧材料由服务单位自行处置,服务结束后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4、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时应当保护地下管线和其他市政设施的完好。如确需 暂时损坏或变更市政设施的,应当经采购人同意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服务完成后应请权属单位检查验收,同时做好记录备案工作。5、成交供应商应在重大节日、庆典、接待、“迎检”、“创建”等期间按 要求完成采购人交办的突击性任务和指令性任务。6、如采购人要求履行工程报建手续,成交供应商在开工前,应完善办理各 类报建手续,否则采购人有权拒付当月维护费用。7、服务中对涉及的现有建筑物、构筑物、线杆、地下管线、古树名木等, 成交供应商应采取有效的保护、防护措施,如成交供应商对上述设施造成破坏的,则所有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8、设施巡查内容:及时发现设施的动态变化,如:设施的迁移、缺失、设 施歪斜(灯杆、灯具、配电柜)、变形损坏、拆除、新建、接电等。路灯单灯及大面积不亮,白天亮灯等。9、设施安全检测:成交供应商每月须对片区内所有配电设施安全性能进行 检测,并将检测内容及存在问题及时上报。10、如服务单位再巡查过程中,发现有私接用电的,应第一时间排查具体用电设备,并按采购人要求拆除相应的用电设备送至指定地方。11、成交供应商年度内发生 3 人(含)重伤以上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重大火灾或治安案件或意识形态方面问题的;发生重大管线事故的;省、市、区 三级各类安全生产检查中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处理的;因不规范服务受到各级投诉或被新闻媒体曝光并经查实,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12、合同解除时,成交供应商应将所养护的各类设施完整的移交给采购人, 如有损失,按设施原价及养护经费中扣减。13、在服务过程中发现故障应及时修复,保证 1小时响应,2小时内到位, 查明原因,一般问题在 12 小时内解决,重大故障启动应急备用方案,最长不超过 48 小时。确保设施完好率达 98%以上,亮灯率达 98%以上,节假日、重大节庆等重要活动,亮灯率达 100%。
主要标的数量: 见合同
主要标的单价: 见合同
合同金额: 52.******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1.服务期限:365(日历天) 2.服务地点:合肥市瑶海区 3.服务方式:管养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政府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7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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