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鼻喉微动力系统和工作台、电子鼻咽喉镜、肺功仪中标结果

耳鼻喉微动力系统和工作台、电子鼻咽喉镜、肺功仪中标结果

耳鼻喉微动力系统和工作台、电子鼻咽喉镜、肺功仪采购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4-07-23

耳鼻喉微动力系统和工作台、电子鼻咽喉镜、肺功仪采购合同公告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怀财采计*********

采购人(全称):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华润湖南医药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耳鼻喉微动力系统和工作台、电子鼻咽喉镜、肺功仪

3、采购计划编号:怀财采计*********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包3肺功能仪。

6、项目经理:/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0元

(2)合同金额大写:柒拾捌万陆仟肆佰元整

包号

供应商

商品名称

品牌/产地

型号

注册证号

数量(台)

单价(元)

合同金额(总价)元

3

华润湖南医药有限公司

肺功能测试系统

康讯/湖南

PFT-D1

湘械注准202*****274

1

******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时间:起始时间:2024年7月22日,完成日期:2024年8月21日。总日历天数:30天。

地点: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

方式:货到甲方指定安装位置。包括货物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交钥匙项目)。

四、付款方式

支付方式:产品验收合格入库后收到合规发票后30个工作日付70%货款,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设备正常使用满3个月后付20%货款,使用满一年后付10%货款。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 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8 份,采购人执 5 份,中标供应商 1 份,财政局采购科备案 1 份,代理机构备案 1 份。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7月22日

九、合同主体

甲 方: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

乙 方:华润湖南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卿前云

法定代表人:王永辉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0745-*******

电 话:0731-********

传 真:/

传 真:/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五溪大道

地 址:长沙市高新区麓谷大道698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沙市商学院支行

帐 号:430*****061*********

附件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子鼻咽喉镜 工作台 耳鼻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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