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潢川县人民法院机关食堂服务管理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编号:\)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潢川县人民法院机关食堂服务管理采购项目:
中标人:潢川县富余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24.6 万元
二、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潢川县人民法院机关食堂服务管理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4 年 7 月 16 日
4、评审日期:2024 年 7 月 23 日
二、采购项目内容、工期
本项目为潢川县人民法院机关食堂服务管理采购项目,合同履行期限:1 年。
三、中标情况
中标人:潢川县富余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526MADJ4YCW09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隆古乡王围孜村洪河 11 号
中标金额:246000.00 元
服务期限:1 年
四、评审专家名单:明月(组长)、渠亚丽、代中江。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中标金额的 1.7%,金额 4100.00 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示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
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
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
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潢川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6-6362622
地 址:信阳市潢川县三环西路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灏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537616991
地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太古广场 B 座 14 楼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潢川县人民法院。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潢川县人民法院
地 址:信阳市潢川县三环西路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376-63626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灏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太古广场 B 座 14 楼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18537616991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