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样检测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样检测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样检测服务项目
结果公告
中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就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样检测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磋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样检测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商政采〔2024〕422号
3、采购编号:虞财采磋-2024-4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预算金额:******.00元
6、最高限价:
第一标段:******元
第二标段:******元
第三标段:******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4年07月10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三、磋商信息
1、磋商时间:2024年07月23日
2、磋商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3、磋商小组名单:李兰英、王美香、陈云峰(采购人代表)
四、磋商结果
经采购人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确认成交供应商如下:
第一标段:
成交供应商: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成 交 价:******元 大写:叁拾肆万叁仟元整
注册地址:山东省菏泽市高新区黄河路食品工业园东侧
第二标段:
成交供应商: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成 交 价:******元 大写:贰拾玖万肆仟元整
注册地址:山东省菏泽市高新区黄河路食品工业园东侧
第三标段:
成交供应商:商丘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成 交 价:******元 大写:叁拾万元整
注册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长江路与金桥路交叉口东北角
五、主要成交标的
服务类 |
名称: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样检测服务项目第一标段 服务范围:食品安全抽检700批次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
名称: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样检测服务项目第二标段 服务范围:食品安全抽检600批次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
名称: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样检测服务项目第三标段 服务范围:食品安全抽检600批次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
六、否决供应商及原因
无
七、供应商得分情况
第一标段:
1、投标单位:奥迈检测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35.5分;客观因素评分:40分;投标报价算分:15分;最终得分:90.5分
2、投标单位:山东天衡检测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32.33分;客观因素评分:22.6分;投标报价算分:11.4分;最终得分:66.33分
3、投标单位:河北晨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31分;客观因素评分:15分;投标报价算分:14.24分;最终得分:60.24分
4、投标单位:河南中方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30.83分;客观因素评分:11.6分;投标报价算分:14.23分;最终得分:56.66分
第二标段:
1、投标单位:奥迈检测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35.5分;客观因素评分:40分;投标报价算分:15分;最终得分:90.5分
2、投标单位:山东天衡检测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32.67分;客观因素评分:22.6分;投标报价算分:11.41分;最终得分:66.68分
3、投标单位:河北晨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31.67分;客观因素评分:15分;投标报价算分:14.24分;最终得分:60.91分
4、投标单位:河南中方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31.17分;客观因素评分:11.6分;投标报价算分:14.18分;最终得分:56.95分
第三标段:
1、投标单位:商丘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主观因素评分:35.67分;客观因素评分:40分;投标报价算分:12.44分;最终得分:88.11分
2、投标单位:山东天衡检测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33.67分;客观因素评分:22.6分;投标报价算分:12.07分;最终得分:68.34分
3、投标单位:河南中方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32.17分;客观因素评分:11.6分;投标报价算分:15分;最终得分:58.77分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第一标段收费金额:5831元;
第二标段收费金额:4998元;
第三标段收费金额:5100元。
九、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十、质疑和投诉渠道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说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370-*******
地 址: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工业大道东段北侧
代理机构:中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70*****999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283号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7号楼—4号
中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24日
标签: 食品安全抽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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