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公务车辆加油服务项目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公务车辆加油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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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24-******-*****-001-01

二、合同名称:成品油购油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4-******-*****

四、项目名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公务车辆加油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

地 址:民主路147号

联系方式:188*****773

供应商(乙方):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恒鑫石油化工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地 址:玉龙路路北蒙医药研究所西100米

联系方式:150*****47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公务车辆加油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供应商在为采购人提供包括92#汽油、0#柴油,-35#柴油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标准。1.认真履行服务承诺,严格遵守采购文件规定。2.油品质量符合《车用汽油》GB*****-2016中关于车用VI汽油的相关要求,车用汽油中不应含有任何可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运行的添加物和污染物,车用汽油中不得人为加入甲醇。3.加油设备计量符合国家强制标准,不缺斤少两。 4.稳定油源渠道,保证不停供、不断油,特殊情况除外。当油品供应紧张时,必须首先满足采购人的加油需求。5.如因油品质量问题造成车辆损伤,经4S店或一级以上维修企业出具证明,维修费、误工费由供应商按实际发生金额支付;★6.供应商在加油站为指定车辆提供绿色通道、专用加油机,确保车来即加;7.每次加油,应由加油人员与采购人指定负责人共同确认加油机加油量,并同时确认,双方形成记录作为依据;8.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车辆明细表加油,非表内车辆不提供加油服务,误加油损失由加油站承担(招标后由采购人提供车辆明细表(采购人提供书面加盖公章版本);★9.可以提供15天以上的加油监控,随时备查车辆加油情况。 10.其他未尽事宜,根据投标供应商服务方案的完整性和有效可行性,由采购人在合同中另行约定。11.本项目允许石油企业分公司参与投标,但其母公司为同一家石油的多家分公司参与投标按1家计算。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720,000.00元

合同金额:720,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7-0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7-24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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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务车辆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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