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营运路段机电工程施工(第二次)预中标结果

2016年营运路段机电工程施工(第二次)预中标结果


重庆高速公路2016年营运路段机电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评标工作已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中标侯选人,现将推荐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各投标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均可向招标人或市交委投诉有关情况。投诉材料应当包括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颁布)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规定的投诉将不予受理。

JD1其中,安徽汉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专业工程师其中一人未提供机电工程类职称资格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5 资格审查文件(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最低要求)的要求。因此,评标委员会评定安徽汉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资格评审不合格。

山西交研科学实验工程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未响应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的规定。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1.3第一信封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的要求。因此,评标委员会评定山西交研科学实验工程有限公司响应性评审不合格。

JD2其中,安徽汉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专业工程师其中一人未提供机电工程类职称资格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5 资格审查文件(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最低要求)的要求。因此,评标委员会评定安徽汉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资格评审不合格。

山西交研科学实验工程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未响应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的规定。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1.3第一信封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的要求。因此,评标委员会评定山西交研科学实验工程有限公司响应性评审不合格。

甘肃恒智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专业工程师未提供机电工程类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5 资格审查文件(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最低要求)的要求。因此,评标委员会评定甘肃恒智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资格评审不合格。

标段

推荐意见

投标人

金额(万元)

JD1

第一中标候选人

江西锦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00.918375

第二中标候选人

重庆渝信路桥发展有限公司

233.482875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吉林省交通基础设施科技有限公司

234.633701

JD2

第一中标候选人

江西锦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80.555072

第二中标候选人

重庆渝信路桥发展有限公司

325.164616

第三中标候选人

公示期:2016年 8 月11日至2016年8月13日

监督单位:重庆市交委 ***-********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速公路 电机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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