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岸镇原西湾石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井岸镇原西湾石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DHH24-ZH4CGCJ-059

二、项目名称:井岸镇原西湾石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井岸镇原西湾石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争芳建设有限公司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港湾大道科技一路10号副楼1层B1-9室 1,607,293.91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井岸镇原西湾石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工程类(广东争芳建设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井岸镇原西湾石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井岸镇原西湾石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清除坡面松散结构体,消除安全隐患,坡脚砌筑种植槽种植爬 藤、坡脚平面人工撒播草籽及种植耐旱型乔木等,能够有效恢复生态环境。本项目具体施工范围及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全部内 容,采购人有权对工程内容进行增减,成交供应商不得有异议。 合同签订生效,且采购人发出开工令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工并通过验收。 张雄、粤144*****022***** 一级建造师证书 1,607,293.91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升鑫(采购人代表)、李军花、廖建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以成交通知书中的成交金额作为磋商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磋商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费低于5000元的按照5000元计算。成交金额的各部分费率如下:成交金额人民币100万元以下部分的收费费率为1.2%;成交金额人民币100-500万元部分的收费费率为0.84%。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井岸镇原西湾石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1.******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井岸镇原西湾石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东争芳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4.67 25.00 30.00 89.67 1 1
广东国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8.00 13.00 29.78 70.78 2 2
广东中大通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7.00 13.00 29.98 69.98 3 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人民政府

地 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井湾路319号井岸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7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航海(广东)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泉福商业大厦19层1901

联系方式:07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泽鸿

电 话:0756-*******

大航海(广东)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矿山生态修复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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