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明丽电力有限公司2024年6月份第一批次非物资类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宿州明丽电力有限公司2024年6月份第一批次非物资类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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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宿州明丽电力有限公司2024年6月份第一批次非物资类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采购编号:1224SZ0005

各相关应答人:

宿州明丽电力有限公司2024年6月份第一批次非物资类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7月24日-2024年7月29日。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

序号

分标编号

包号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1

1224SZ0005-1

包1

安徽宿脉商贸有限公司

2

1224SZ0005-1

包2

宿州市润通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3

1224SZ0005-1

包3

安徽弘丰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4

1224SZ0005-1

包4

安徽继远软件有限公司

5

1224SZ0005-1

包5

江苏征途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6

1224SZ0005-1

包6

安徽汇硕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7

1224SZ0005-1

包7

安徽省尊垣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8

1224SZ0005-1

包8

安徽迈拓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9

1224SZ0005-1

包9

安徽省尊垣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0

1224SZ0005-1

包10

安徽中天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11

1224SZ0005-1

包11

安徽宿州旭阳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12

1224SZ0005-2

包1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13

1224SZ0005-2

包2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14

1224SZ0005-2

包3

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

15

1224SZ0005-2

包4

安徽省聚睿电力咨询有限公司

16

1224SZ0005-2

包5

安徽淮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17

1224SZ0005-2

包6

宿州市埇桥区天友办公设备销售部

18

1224SZ0005-2

包7

宿州市顺拓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19

1224SZ0005-2

包8

宿州市顺拓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20

1224SZ0005-2

包9

安徽昊光房地产评估经纪咨询有限公司

21

1224SZ0005-2

包10

宿州市盈硕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22

1224SZ0005-2

包11

宿州市顺拓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23

1224SZ0005-2

包12

山东泉星大件运输有限公司

24

1224SZ0005-2

包13

流标

25

1224SZ0005-2

包14

宿州市顺拓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26

1224SZ0005-2

包15

宿州市顺拓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27

1224SZ0005-2

包16

宿州市路豪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28

1224SZ0005-2

包17

宿州市路豪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29

1224SZ0005-2

包18

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30

1224SZ0005-2

包19

宿州市诚博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31

1224SZ0005-2

包20

流标

32

1224SZ0005-2

包21

安徽融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3

1224SZ0005-2

包22

宿州市诚博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34

1224SZ0005-2

包23

安徽芳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5

1224SZ0005-2

包24

安徽利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6

1224SZ0005-2

包25

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37

1224SZ0005-2

包26

安徽恒力安全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8

1224SZ0005-2

包27

安徽皖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39

1224SZ0005-3

包1

江苏玉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0

1224SZ0005-3

包2

定远县荣天市政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41

1224SZ0005-3

包3

安徽勋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2

1224SZ0005-4

包1

流标

应答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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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宿州明丽电力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
招标人:宿州明丽电力有限公司
,宿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非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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