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交通运输局宁石高速石泉出口匝道环境提升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服务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HT-石泉县

石泉县交通运输局宁石高速石泉出口匝道环境提升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服务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HT-石泉县

一、合同编号:HT-石泉县-2024-*****

二、合同名称:宁石高速石泉出口匝道环境提升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ZCSP-石泉县-2024-*****

四、项目名称:宁石高速石泉出口匝道环境提升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石泉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石泉县江南新区长安小区10#楼

联系方式:091*****659

供应商(乙方):陕西泰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城关镇向阳路

联系方式:189*****35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宁石高速石泉出口匝道环境提升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服务采购内容及需求 1(项) ¥118,800.00 ¥118,800.00 供应商需完成以下工作:1.依据本项目实际需要,按时选派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技术团队到现场。2.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标准,完成宁石高速石泉出口匝道环境提升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2.1对石泉东场坪工程面积8422㎡,对石泉东、石泉西出口道路路侧及边坡绿化0.775km,对石泉西出口照明工程0.775km增设路灯34盏等提供监理服务,监理范围:本项目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等。2.2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预计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具体时间以实际情况为准。2.3本项目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每周工作至少5天,按正常工作日计算。2.4本项目拟派监理人员为总监1人,监理员至少2人。3.供应商所出具的成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4.供应商对提交成果的真实性、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合同金额: 118,8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壹万捌仟捌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5月08日至2024年11月08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5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024.5.8.宁石高速石泉出口匝道环境提升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服务(陕西泰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pdf

石泉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07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速 环境 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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