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合同实施复核项目合同公告
达州市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合同实施复核项目合同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达州市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合同实施复核项目。
工程地点: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凤凰大道西段199号。
总投资额:*****.32万元。
送审造价:*****.32万元。
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1. 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竣工结算审核服务(仅审核履约情况)。
2. 主要服务步骤:
①审核履约情况及资料与工程竣工结算的相关性、有效性;
②现场踏勘;
③审核建设项目范围、内容与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范围、内容的一致性;
④编制项目履约对比表;
⑤出具建设项目履约情况审核报告。
三、服务期限
本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期限为15个工作日。
四、质量标准及成果文件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建设项目履约情况审核报告
②项目履约报告
③现场勘验记录
④履约情况审核对比表
⑤其他与审核相关资料
五、酬金或计取方式
含税酬金:固定价(总价包干)¥*****.00元(大写:陆万叁仟柒佰元整),无效益审核费。乙方出具成果文件并经甲方验收通过后7日内一次性支付,支付前乙方应当提交支付申请书及合法有效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未及时提交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六、甲方义务
1. 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
2. 应提供乙方工作所需的必要房屋及设备条件。
七、乙方义务
1. 组建项目咨询团队,项目主要负责人应具有造价师资格条件,团队人数不少于3人。
2. 本项目成果文件应具备真实性和合法性,符合行业规范及质量标准。
3. 本合同约定的造价咨询服务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应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2013)和《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20年版)及配套文件要求。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当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事项。任何一方违约,致使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约定时,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应损失,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予支付服务费用,同时清退实施该项目的咨询机构:
(一)将受托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
(二)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
(三)不正确执行国家、省有关定额、取费标准的;
(四)进行服务期间,徇私舞弊或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的;
(五)乙方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泄露项目秘密造成不良影响或较大经济损失的;
乙方因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滥用职权造成预算严重失实以及发生其他重大过失、违约等情况的,应依法独立承担相关责任。
九、争议、纠纷解决的方式
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 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3.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标签: 工人文化宫建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