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商学院鼓楼校区18号楼学生公寓家具用具采购项目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福建商学院鼓楼校区18号楼学生公寓家具用具采购项目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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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国森家具有限公司 | 福州市台江区苍霞街道南园路57号苍霞新城嘉华园3#、4#、7#楼连接体一层28店面 | 1,136,500.00元 | 967,786.88元 |
采购包1(福建商学院鼓楼校区18号楼学生公寓家具用具采购项目):
货物类(福州国森家具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1-1 | 其他家具 | 鼓楼校区18号楼学生公寓家具用具采购项目 | 协晟、国森 | 本项目为学生公寓家具用具采购,具体详见响应文件 | 1 | 批 | 1,136,500.0000 | 1,136,500.00 |
采购人代表: | 沈存知 |
评审专家: | 黄建铭 、 陈明华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通知书载明的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②计算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进行计算,计算标准:100万元以内按照1.5%收取,100万元-500万元以内按照1.1%收取。代理服务费按以上计算标准计算后下浮30%。 ③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专用账号:117*****010*******;开户名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总行大厦营业部。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福建商学院鼓楼校区18号楼学生公寓家具用具采购项目:1.1551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各供应商资格性和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2、福州国森家具有限公司、福州捷东家具有限公司、福州鑫鸿家具有限公司、福州四季青家具有限公司提供的环境标志产品符合采购文件扣除要求,给予相应扣除后参与评审。
3、中标规格型号详见公告附件。
名称:福建商学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西江滨大道2号
联系方式:059*****8150
名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11层6#
联系方式:0591-********
项目联系人:刘滢
电话:0591-********
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25日
标签: 学生公寓家具 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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