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农业农村局临高县金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新盈中心渔港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听证会结果的公示

临高县农业农村局临高县金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新盈中心渔港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听证会结果的公示

临高县农业农村局

临高县金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新盈中心渔港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听证会结果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新盈中心渔港秩序管理,提高渔港运转效率,更好地服务渔区渔民生产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海南省渔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临高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授权委托新盈中心渔港经营管理权有关事项的批复》(临府函〔2024〕38号),2024年7月9日下午15:00我局于新盈镇政府会议室召开“《新盈中心渔港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

一、听证基本情况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会参加人24名,其中: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代表10名(县农业农村局1名、县财政局1名、县环保局1名、县交通局1名、县综合执法局1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名、县司法局1名、县发改委物价办1名、新盈镇政府1名、新盈镇新盈村村委会1名);海南临高新调渔业发展有限公司代表2名;新盈港市场管理公司代表2名;渔民代表10名;

听证会应到24人,实到21人。听证会参加人员一致认为,此次听证会组织严密、程序合法合规、材料准备充分。

二、听证意见

参会人员意见:一致同意《新盈中心渔港经营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听证程序,现将听证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月25日至7月31日(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异议材料提交至临高县金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898-********,联系人:吴艺伦。

附件.《新盈中心渔港经营管理暂行办法》



临高县农业农村局

临高县金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5日

标签: 经营管理 渔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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