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7月份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霍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7月份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姓名或单位 执业地点 监督途径 违法行为 处罚决定文书号 执法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情况 处罚决定日期 履行情况
霍邱县甄岗自来水有限公司 / 检查发现 生产的出厂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霍卫水罚〔2024〕3号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 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 2024.7.2 履行
霍邱县洁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检查发现 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等进行卫生检测 霍卫公罚〔2024〕4号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项、十九条第一项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1.警告;2.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 2024/7/1 履行
苑玉杰 周集镇牛氏修脚店 其他部门移交 涉及非医师行医 霍卫医罚〔2024〕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1.没收药膏9分;2.没收违法所得180元整;2.罚款人民币*****元整. 2024/7/12 履行
霍邱县第六人民医院 霍邱县第六人民医院 投诉举报 未按规定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重大医疗纠纷 霍卫医罚〔2024〕10号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1.警告;2.罚款*****元整 2024/7/12 履行
霍邱县新店镇东湖村卫生室 霍邱县新店镇东湖村卫生室 检查发现 未按规定对医疗废弃物进行登记 霍卫传罚〔2024〕5号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 罚款人民币2000元 2024/7/9 履行
张永青 家中 检查发现 开办诊所未备案擅自执业 霍卫医罚〔2024〕13号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 1.取缔;2.没收维生素C注射液等药品61盒;3.没收违法所得100元整;4.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2024/7/11 履行
霍邱蓼城中西医结合医院 霍邱蓼城中西医结合医院 投诉举报 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及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 霍卫医罚〔2024〕11号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三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1.警告;2.罚款*****元整 2024/7/16 履行
唐家远 霍邱蓼城中西医结合医院 投诉举报 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霍卫医罚〔2024〕12号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三条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1.警告;2.罚款*****元整 2024/7/16 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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