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队零星维修服务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支队零星维修服务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JWAHWH-FC1003-营施
二、项目名称:支队零星维修服务(二次)
三、评审专家名单:
郑世平、周国良、强军、李静、李江辉
四、中标结果:
经过专家评审,以下单位为通过的合格供应商: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1 | 安徽量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4.5%) |
2 | 芜湖郎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4%) |
3 | 芜湖市光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4%) |
4 | 安徽和州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94.32%) |
5 | 安徽成汉建设有限公司(94.9%) |
6 | 安徽顺东建设有限公司(95.88%) |
7 | 中乐建业集团有限公司(94.38%)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代理合同中约定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弋江区润地写字楼3号楼2109室,联系电话:153*****139。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3-*******。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询问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某部
地址:/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润地写字楼3号楼2109室
联系方式:153*****1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53*****139
标签: 零星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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