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芜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审价二审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新芜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审价二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新开自采【2024年】20号
二、项目名称:安徽新芜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审价(二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皖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六郎镇强桥村门面3号
成交金额:按照《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07]86号文)的4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安徽新芜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审价(二审)
服务范围:安徽新芜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施工内容进行二审。
服务时间:从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施工项目竣工结算审核(二审)完成,出具竣工结算审核(二审)报告时止。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江崇文、王昭彪、荣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磋商文件执行
收费金额:按磋商文件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3、成交供应商业绩:(1)芜湖市湾沚区红杨镇万福村养老服务站建设项目决算审计;(2)芜湖县红杨镇2019年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工程(一标段)竣工结算审查;(3)芜湖市湾沚区花桥镇202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结算审查;(4)六郎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二期)-湾沚区六郎镇双桥雕塑亮化提升改造项目竣工结算审计。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湾沚区世茂大厦1605室,联系电话139*****133。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芜湖市湾沚区鸠兹大道与新芜大道交叉口
联系方式:158*****597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芜湖建联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芜湖市湾沚区世茂大厦1605室
联系方式:139*****1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毕华
电 话:139*****133
采购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代理机构:芜湖建联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24日
标签: 二审 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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