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天心区王府井商业广场(福源公寓)小区 B 栋、C 栋电梯更换项目中标公示
(招标编号:HXCG-HN-2407035)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07 月 29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天心区王府井商业广场(福源公寓)小区 B 栋、C 栋电梯更换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湖南剑龙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50.800000 万元,质
量:/,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长沙市能达电梯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51.600000 万元,质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湖南宇华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53.583200 万元,质
量:/,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湖南剑龙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长沙市能达电梯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湖南宇华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湖南剑龙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三证或
五证合一有效),为一般纳税人。
3.2 本项目只接受电梯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的投标。
3.3 如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则须满足如下条件:
3.3.1 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必须是在中国国内有专业电梯生产基地,须同时具备质量监督
行政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 改
造))A 级及以上资质,能提供安装及其他相关服务。
3.3.2 电梯制造商具有 GB/T 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标准五星级认定证书。
3.4 如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代理商则须满足如下条件:
3.4.1 电梯制造商须满足以上第 3.3.1、3.3.2 款的要求。
3.4.2 电梯代理商须获得电梯制造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授权,签定了的参加本项目投标的
《委托代理书》。
3.4.3 电梯代理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乘
客电梯安装维修 B 级及以上资质。
3.5 同一个品牌电梯只允许一个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出现多个投标人使用同一
个品牌电梯参加投标,应明确唯一授权投标人后继续投标。
3.6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破产状态,且企业或企业资产未被重
组、接管和冻结。
3.7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3.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中标候选人(长沙市能达电梯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三证或五
证合一有效),为一般纳税人。
3.2 本项目只接受电梯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的投标。
3.3 如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则须满足如下条件:
3.3.1 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必须是在中国国内有专业电梯生产基地,须同时具备质量监督
行政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 改
造))A 级及以上资质,能提供安装及其他相关服务。
3.3.2 电梯制造商具有 GB/T 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标准五星级认定证书。
3.4 如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代理商则须满足如下条件:
3.4.1 电梯制造商须满足以上第 3.3.1、3.3.2 款的要求。
3.4.2 电梯代理商须获得电梯制造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授权,签定了的参加本项目投标的
《委托代理书》。
3.4.3 电梯代理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乘
客电梯安装维修 B 级及以上资质。
3.5 同一个品牌电梯只允许一个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出现多个投标人使用同一
个品牌电梯参加投标,应明确唯一授权投标人后继续投标。
3.6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破产状态,且企业或企业资产未被重
组、接管和冻结。
3.7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3.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中标候选人(湖南宇华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三证或
五证合一有效),为一般纳税人。
3.2 本项目只接受电梯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的投标。
3.3 如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则须满足如下条件:
3.3.1 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必须是在中国国内有专业电梯生产基地,须同时具备质量监督
行政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 改
造))A 级及以上资质,能提供安装及其他相关服务。
3.3.2 电梯制造商具有 GB/T 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标准五星级认定证书。
3.4 如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代理商则须满足如下条件:
3.4.1 电梯制造商须满足以上第 3.3.1、3.3.2 款的要求。
3.4.2 电梯代理商须获得电梯制造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授权,签定了的参加本项目投标的
《委托代理书》。
3.4.3 电梯代理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乘
客电梯安装维修 B 级及以上资质。
3.5 同一个品牌电梯只允许一个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出现多个投标人使用同一
个品牌电梯参加投标,应明确唯一授权投标人后继续投标。
3.6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破产状态,且企业或企业资产未被重
组、接管和冻结。
3.7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3.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湖南剑龙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无异常;
中标候选人(长沙市能达电梯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无异常;
中标候选人(湖南宇华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无异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招 标 人:长沙市鑫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张女士 13974875765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31-85163777
三、其他
根据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天心区王府井商业广场(福源公寓)小区
B 栋、C 栋电梯更换项目评标工作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已经结束,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
标,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现将排名予以公示:
第一中标候选人:湖南剑龙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评标得分:97.54
第二中标候选人:长沙市能达电梯有限公司 评标得分:73.57
第三中标候选人:湖南宇华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评标得分:69.12
公示期 2024 年 7 月 25 日至 2024 年 7 月 29 日。
公示期间招标人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单位公章或个人署名的、对评标结果提出
的异议。公示期满对中标候选人若无异议,招标人将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该项目的中标人。
招 标 人:长沙市鑫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张女士 13974875765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31-85163777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市鑫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坡子街王府小区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397487576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沙市天心区保利国际中心 B3 栋 18 楼
联 系 人: 张潇雨
电 话: 0731-85163777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