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全国影响力建设培育智库评估结果的公示
关于2023年度全国影响力建设培育智库评估结果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高水平建设哲学社会科学强省的意见》的文件要求,省社科联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全国影响力建设(培育)智库评估工作,经各智库自评、省社科联审核、专家评审、省社科联党组研究,现将评估结果公示如下:
(一)全国影响力智库(1家)
(二)全国影响力建设智库(15家)
(三) 全国影响力培育智库(12家)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提出。单位提出的,须在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须在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5日—8月2日
联系处室:省社科联科研管理处;
联系人:李波、王晓红;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51-1号省行政中心二号院615室。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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