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桂高级中学整体搬迁【教学设备购置(II标——电教设备)】预中标结果
平桂高级中学整体搬迁【教学设备购置(II标——电教设备)】预中标结果
项目编号 | HPC2016货字56号 | |||||||
采购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采购单位 | 贺州市平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 |||||||
采购代理机构 |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 |||||||
开标时间 | 2016年08月09日15时30分 | |||||||
开标地点 |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6年08月12日08时30分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6年08月12日17时00分 | |||||
A标段评标结果情况如下 | ||||||||
无中标候选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招标失败,将按有关法律法规重新组织招标。 | ||||||||
被否决单位名称 | 否决情情形 | 招标文件要求载列 | ||||||
贺州市联信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 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时未递交报名材料原件以供核验。 | P2 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七款 “以上所有资料要求复印件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后留下存档;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上所有材料原件以供核验,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换证等非可预见性情况除外)投标无效” | ||||||
贺州市众恒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 ||||||||
贺州市志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B标段评标结果情况如下 | ||||||||
无中标候选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招标失败,将按有关法律法规重新组织招标。 | ||||||||
被否决单位名称 | 否决情形 | 招标文件要求载列 | ||||||
贺州市众恒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 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时未递交报名材料原件以供核验。 | P2 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七款 “以上所有资料要求复印件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后留下存档;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上所有材料原件以供核验,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换证等非可预见性情况除外)投标无效” | ||||||
贺州市志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广西昊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广西宇轩文化用品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投标函中填写的投标总报价与投标函附录中填写的投标总报价不一致 | P47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函 “未按照本投标函要求填报的投标函或投标函与投标函附录填写内容不一致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 | ||||||
广西时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封面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处为打印,非人员亲笔签名 | P45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P4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由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位置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本人签字。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本人签字的,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广西贺州市远见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保证金非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 P4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内采用基本账户转账递交” P10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15.1、15.2款 15.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通过基本账户转账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5.2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 ||||||
C标段评标结果情况如下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中标情况 | ||||||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中标价:*******.00元 服务期承诺: (1)供货期:接到采购人发货通知书20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且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 (2)质保期:经验收小组验收完毕且出具验收报告之日起2年。维修后货物的质保期从维修完毕并重新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
南宁市明宇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标价:*******.00元 服务期承诺: (1)供货期:接到采购人发货通知书20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且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 (2)质保期:经验收小组验收完毕且出具验收报告之日起2年。维修后货物的质保期从维修完毕并重新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
广西宇轩文化用品有限公司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标价:*******.00元 服务期承诺: (1)供货期:接到采购人发货通知书20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且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 (2)质保期:经验收小组验收完毕且出具验收报告之日起2年。维修后货物的质保期从维修完毕并重新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
被否决单位名称 | 否决情形 | 招标文件要求载列 | ||||||
贺州市众恒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 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时未递交报名材料原件以供核验。 | P2 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七款 “以上所有资料要求复印件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后留下存档;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上所有材料原件以供核验,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换证等非可预见性情况除外)投标无效” | ||||||
贺州市志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广西昊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广西贺州市远见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保证金非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 P4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内采用基本账户转账递交” P10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15.1、15.2款 15.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通过基本账户转账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5.2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 ||||||
江苏三毛教仪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内附材料“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未加盖单位公章 | P4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由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位置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本人签字。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本人签字的,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对有实质性内容的材料(即要求提供的组成投标文件的相关表格和证明材料等)均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
D标段评标结果情况如下 | ||||||||
无中标候选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招标失败,将按有关法律法规重新组织招标。 | ||||||||
广西宝信迪科技有限公司 | 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时未递交报名材料——“安防三级及以上资质和计算机集成系统临时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以供核验。 | P2 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七款 “以上所有资料要求复印件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后留下存档;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上所有材料原件以供核验,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换证等非可预见性情况除外)投标无效” | ||||||
公示媒介 | 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及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中标人确定方式 |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本项目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
质疑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采购人或本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同时延长公示期。采购人或本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在答复期满1个工作日内向当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 |||||||
投诉部门 | 贺州市平桂管理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投诉电话 |
采购人:贺州市平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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