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班戈县中学、第一小学、中石化小学宿舍配套提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那曲市班戈县中学、第一小学、中石化小学宿舍配套提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发布时间:2024-07-26 10:09:30原文链接地址

那曲市班戈县中学、第一小学、中石化小学宿舍配套提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S140*****010********

公示开始时间: 2024-07-26 11: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4-07-30 11:00

本那曲市班戈县中学、第一小学、中石化小学宿舍配套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S140*****010********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 001那曲市班戈县中学、第一小学、中石化小学宿舍配套提升项目 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那曲市班戈县中学、第一小学、中石化小学宿舍配套提升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总报价(元) 质量标准 工期/交货期
1 四川竹沅建设有限公司*******.26 合格 240
2 朔方集团有限公司*******.70 合格 240
3 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58 合格 240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名称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四川竹沅建设有限公司 张新 ********
2 朔方集团有限公司 刘振江 164*****014*****
3 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 郭庆伟 152*****022*****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四川竹沅建设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
2 朔方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
3 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

4、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业绩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业绩
1 四川竹沅建设有限公司
2 朔方集团有限公司
3 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事项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投诉事项向监督机构提出。投诉材料应包括投标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等。投诉人为法人时,投诉资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企业法人印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时,投诉资料必须有主要负责人或个人亲笔签字。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 2004年第11号令)及《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决定》(国家九部委 2013年第23号令)有关规定的投诉将不予受理。

三、其他公示内容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班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班戈县人民政府

地 址: 那曲市班戈县吉江扎西南路2号

联 系 人: 扎西同珠

电 话: 181*****222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西藏鸿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世纪新城南岸天都1期2幢2单元8层2号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136*****376

电子邮件: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宿舍配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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