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政府采购“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兵财函〔2023〕126号

兵团政府采购“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兵财函〔2023〕126号

一、项目编号:XJBTBJ[2023]1105号

二、项目名称:兵团竞技体育运动学校田径比赛专业计时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序号当事人当事人地址
1新疆千益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北三东路58小区10-R5号


四、基本情况

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2023〕28号)的要求,我局对你公司在2022-2023年度代理的5个兵团政府采购项目执业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发现存在相关问题1个,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采购文件限制供应商提交保证金的形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某单位2023年度食堂物资采购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竞技体育运动学校田径比赛专业计时设备采购项目”、“石河子大学2023年度“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一流学科、部省合建项目:低场核磁共振成像分析仪等分析仪器”和“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职工食堂1·2就餐模式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未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违反了《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第三条第三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2023〕28号)

2、处理结果:现对你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的处理决定,请你公司认真组织整改,确保在以后的政府采购项目代理过程中不发生此类问题,并在2024年6月27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兵团财政局。本次监督检查结果将在兵团政府采购网公示。

六、其他补充事宜

/


兵团财政局

2024年6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项整治 违法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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