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律师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某部律师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律师服务项目 | ||
省份/直辖市 | 北京 | 地区 | 海淀区 |
所含内容 | 医疗器械招标医疗招标医用招标诊疗招标门诊招标病床招标医用耗材招标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律师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法律服务/法律诉讼服务,服务/社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法律援助服务,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咨询服务/法律咨询服务 | ||
采购单位 | 某部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25日 11:13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曹项鹏,李伊曼,祈缘 | ||
总成交金额 | ¥14.******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助理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 | ||
采购单位 | 某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助理010-********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一、项目编号:2024-JQ60-F3047(招标文件编号:2024-JQ60-F3047)
二、项目名称:律师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1号B-2903
中标(成交)金额:14.******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 | 律师服务项目 | 一、日常法律事务(1)对医院有关医务服务上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2)对医院改革、改制草拟的法律文书进行审查、帮助制定医院内部的规章制度。(3)为医院经营管理中的决策事项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4)根据医院的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5)根据医院的需要,对工作人员进行法律培训、宣传法律法规。(6)以授课形式不定期来院宣传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典型案例分析培训医院员工常用法律知识;每年不少于4次。(7)为医院的法律行为和法律事实出具律师见证书。(8)协助医院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工作联系,适时提供法律意见。(9)免费为医院官兵及家属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二、重点法律事务(1)为门诊病历资料的管理提出法律意见,防范门诊医疗纠纷发生时医院举证不能,承担不利后果。(2)为急诊、急救医疗行为提出法律意见,规范急诊、急救程序和有关医疗文书书写,防范因情况紧急遗漏相关记录,导致举证不能,承担不利后果。(3)从法律层面规范医院检查检验的申请、报告程序。(4)为临床诊断、治疗、护理工作提出法律意见,防范相关记录(文书)出现法律效力瘕疵。(5)为药剂工作提出法律意见,防范出现与治疗、护理联系脱节或其它情形导致医疗纠纷。(6)为各种医疗同意书、风险告知书书写提供法律意见,防范侵犯一方知情权导致医疗纠纷。(7)为拒绝医疗、不配合医疗相关文书制作提出法律意见,防范患方在发生医疗纠纷时,推卸自身应承担的法律责任。(8)为疑难病例、死亡病例的医疗文书管理提供法律指导和帮助。(9)提出法律意见规范医院科室间医疗协作(会诊、转科等),防范科室间联系脱节,导致医疗缺陷、纠纷。(10)为家庭病床管理、院外诊疗行为提出法律意见。(11)为医院实习、进修人员管理提出法律意见。(12)为院际会诊、协助诊疗提出法律意见,参与院际长期医疗合作谈判。(13)协助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医疗质量管理部门工作,为相关工作人员提出法律培训。(14)为出院医嘱提出法律意见,防范后续医疗纠纷。(15)发生医疗纠纷时,协助医院与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工作联系。(16)接受医院委托,代表医院参与医疗纠纷的和解、调解。(17)接受医院委托,代表医院参与医疗纠纷的行政处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18)接受医院委托代理,追缴医疗欠费、追缴劳资欠费等。(19)接受医院委托代理,参加诉讼、非讼、调解、仲裁等活动。三、其他法律事务(1)为医院草拟和修改劳动合同,帮助调整劳资关系。(2)为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采购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3)为医院基建、装修工程、社会化保障的招标或其他相关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提出法律意见。(4)为医院与保险公司之间发生的人身、财产、责任保险相关事务和纠纷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5)落实医院所有合同、法律文书的审核。(6)其他法律事务。 | 对采购单位提供的人员、地址、采购情况等信息要保守秘密,不得向外界透露。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将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保密协议。基于项目合同履行形成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其权属归采购单位所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三)付款及结算方式自本合同签署生效后30日内,支付年度服务费用20%;6个月期满后30日内,如乙方正常履约,支付乙方年度服务费至50%,即支付年度服务费30%;委托事宜完成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余款,即支付年度服务费50%。 | 3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履约服务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最多续签2次 | 1.在北京律师事务所执业不低于10年工作经验(提供工作年限证明)。2.代理医疗纠纷、医药卫生法律事务专业律师不低于5年。3..报价方近3年有为部队医院和三甲医院服务的经验。(提供证明材料)4.2020—2023年有不少于10件代理医方取得胜诉的案例(判决驳回患方对医方的诉讼请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5.熟悉医疗卫生法律法规,擅长处理医疗纠纷,医疗鉴定,赔偿计算和医疗法律风险的预防,并能胜任医院行政事务、安全管理、经济活动、医疗纠纷处置、人事劳动争议等日常法律事务的处理。6.律所近3年内在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承诺近3年内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执业行为。7.律所应当具有规范、健全的服务质量控制体系和内部管理制度。8.医院认为代理律师不能胜任工作需求时,律所应及时调整更换。9.未按要求完成以授课形式来院宣传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培训医院员工常用法律知识,按照合同金额10%扣除费用。10.外地出差,医院可承担公差旅费。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曹项鹏,李伊曼,祈缘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公示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质疑:投标人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异议,我部将在收到书面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单位作出书面答复。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采购方:北京某部
联系人:刘助理/曹助理
联系方式:01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联系方式:刘助理010-********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助理
电 话: 010-********
标签: 律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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