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JCG-CS-F202*****0051-1 采购人(全称): 湖南智谷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测绘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长沙智谷光年项目A56/A61地块全周期测量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 XJCG-F202*****005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长沙智谷光年项目A56/A61地块全周期测量服务 | 工程勘探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 | 项 | 1 | ******.16 | 合计金额小写: ******.16 元 合计金额大写:伍拾叁万玖仟玖佰贰拾元壹角陆分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建筑物定位放线:*****.2元; 2、建筑物正负零验线:*****元; 3、房产预测:*****元;房产实测:******元; 4、权籍调查:*****.58元; 5、规划条件核实、人防测量、土地核验测量:******.38元。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07-17 —— 2034-07-17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测量人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进场测量,并于【10】日内完成项目测绘内容,项目测绘内容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符合要求的测量成果。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程变化,自然条件影响及非测量人原因造成停工等)影响测量并经甲方书面许可时,测量人提交测量成果的时间相应顺延。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1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6.44,说明:建筑物定位放线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13,说明:建筑物正负零验线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6.11,说明:房产预测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11,说明:房产实测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408.4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74,说明:权籍调查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5.46,说明:规划条件核实、人防测量、土地核验测量 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0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01,说明:验收后支付尾款,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德政园支行(长沙测绘有限公司:800*****5709016)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 GB*****-2007; 2、《数字测绘产品质量要求》GB/T*****-2008; 3、《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2006; 4、《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GB/T *****.1-2017; 5、《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2009; 6、《房产测量规范》(GB/T*****.1-2000); 7、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行业标准《城市测量规范》 CJJ T8-2011;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T*****-2009; 9、湖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湖南省建筑工程竣工综合测量和建筑面积计 算技术规程》DBJ43/T346-2019; 10、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定(2021年修订版); 11、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派工程技术人员按任务委托书和设计技术要求进行现场踏勘,确定测量 手段、测量工作量; 2、按照国家现行的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测量,根据委托任务书提出的技
术要求,按合同规定的进度,提交测量成果,并对测量成果的合法性、准确性负 责; 3、保证测量成果数据准确无误,满足委托人的要求; 4、应积极配合委托人协调处理各种关系;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委托人责任及义务 1、测量前,根据测量人提出的测量工作计划,按时提供各种相关资料; 2、维护测量人提交的测量成果,不得擅自修改、转让; 3、由于委托人要求停工的原因造成测量人停工,工期顺延; 4、委托人指定 1 名工作人员与测量人衔接及办理资料交接。 (二)测量人责任义务 1、派工程技术人员按任务委托书和设计技术要求进行现场踏勘,确定测量 手段、测量工作量; 2、在测量前,测量方案经委托人审查同意、布点经双方现场确认且具备施 工条件后方可实施; 3、按照国家现行的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测量,根据委托任务书提出的技
术要求,按合同规定的进度,提交测量成果,并对测量成果的合法性、准确性负 责; 4、保证测量成果数据准确无误,满足委托人的要求; 5、应积极配合委托人协调处理各种关系; 6、测量人应当指派专业的测量人员进行作业,且应当负责为测量人存在劳 动或劳务关系的作业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和意外保险,提供作业所需之设备、工具,并给作业人员配备安全保护设施、设备、护具。测量人员工在作业过程发生工伤 或对第三人侵权导致的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由测量人承担后果,与委托人无关,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向乙方追偿。发生安全事故的,测量人应当及 时处理,避免给委托人及测量工作造成不利影响; 7、测量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由测量人自行承担; 8、测量人应按秘密等级妥善保管好收到的资料,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测 量人不得向第三者披露本项目相关资料; 9、测量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内容及工作任务全部或部分项目转包、分包也 给其他公司或个人; 10、测量人自行保管进入施工现场的一切设施设备,设施设备损坏、遗失、 被盗所造成的损失均由测量人自行承担。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测量人未达到现场测量条件即开始实施的,由此所导致的所有责任由测 量人承担。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费用; 2、由于政策或委托人原因造成测量工作终止,按测量人已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并付费;由于测量人原因造成合同解除或测量工作终止的,测量人应按合同金额的一倍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支付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有权 追偿; 3、由于测量人原因造成勘测成果质量低劣,不能满足要求时,测量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进行复测或补测(该期间视为测量人逾期提交测绘成果,不计入工期顺延的情形),测量人拒绝复测、补测,或者复测、补测后仍不合格的,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测量人按照合同金额的一倍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且委托人有权不予支付测量费用,违约金不足以支付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有权 追偿;
4、如测量人提供虚假测量成果资料,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测量人按照合同金额的一倍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且委托人有权不予支付测量费用,违 约金不足以支付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追偿; 5、如测量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测量成果,每逾期一天,测量人应按5000元/天的标准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7日的,委托人有权解除本 合同并要求测量人按照合同金额的一倍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且委托人有权不予 支付测量费用,违约金不足以支付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追偿; 6、测量人应保证测量成果真实、合法、有效,因测量成果错误等,给委托 人造成损失的,测量人应当赔偿给委托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7、测量人将本合同项下内容及工作任务全部或部分项目转包、分包也给其他公司或个人的,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测量人按照合同金额的一倍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且委托人有权不予支付测量费用,违约金不足以支付委托人损 失的,委托人有权追偿; 8、委托人主张权利所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 费等费用由测量人承担。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委托人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湖南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路336号湖南省检验检测特色产业园A1栋23楼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荷花路168号惠通大厦12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