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呼和浩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赛罕区服务大厅场所租赁2024年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呼和浩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呼和浩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赛罕区服务大厅场所租赁2024年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呼和浩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银河北街万锦香韵商业9号楼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内蒙古科瑞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10号
联系方式:186*****615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赛罕区服务大厅场所租赁 | 1(项) | ¥1,498,000.00 | ¥1,498,000.00 | 1.项目基本情况 1.1房屋地理位置: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区域内,南至滨河路,北至大学路,东至东二环路,西至锡林南路,房屋周边交通完善,附近有公交线路等基础交通条件。 1.2.房屋基本情况 1.2.1赛罕区服务大厅需设置约2300-2400平方米(以产权证明登记房屋面积为准),层高不低于2.6米。 1.2.2房屋基础情况:房屋水、电、暖、管线、线路、电梯、楼梯、外立面、房屋结构等基础条件完备、良好,能 保证采购人入驻后正常使用,房屋需具备应急逃生通道及消防系统。 1.2.3租赁场所应有良好的天然采光效果,充分利用自然光,创造良好光环境和节约能源。 1.2.4房屋装修情况:为保证办公正常使用,房屋应已经装修完毕(非毛坯),门窗、吊顶、墙面、地板,墙角线 、灯、空调(以现有的为准)及其他采暖、制冷设备、卫生间、洗漱台等已装修完毕,大厅需具备水、电等基础设施设备,配备自助饮水设备等满足工作人员及办事人员正常工作、办事需要。 1.2.5需配备无障碍电梯,保障特殊群众方便办理业务。 1.2.6该房屋结构应符合常规要求,能容纳标准服务窗口54个、后台办公室8间(每间不少于6㎡)、登记档案室1间(每间不少于 20 ㎡)、会议室1间(每间不少于 40 ㎡)、机房(自然资源、税务、住建等其他网络内网专线)1间(每间不少于 20 ㎡)、内部独立卫生间、盥洗室不少于 2 个。 2.其他要求 2.1需配备群众办事停车位不低于70个;另外工作人员免费停车位不低于30个。 2.2中标后需配备外挂单位名称牌。 2.3用电、用水需满足本地相关规范要求,防雷、防盗、消防、防震等其他与房屋建设强制规范有关的方面需满足国家要求及规范要求。 2.4中标人保证入驻期间由中标人所引发的租赁场所的债权债务以及民事、法律等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承担租赁期内水、电、燃气、电话、物业、暖气费等与采购人工作生活相关的费用,租赁结束时,采购人须交清欠费。 2.5中标人提供的房屋无抵押、质押等负担。否则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解除合同并有权依据经济损失向中标人索赔。 2.6中标人、采购人双方交接时要按合同要求,写明租赁房屋基本情况及交接前各项费用等进行记录,以便作为最后结算依据。 验收要求:由甲方负责组织验收,若发现相关要求与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描述不符,视为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 |
合同金额: 1,498,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玖万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8月15日至2025年08月01日
履约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路与昭乌达路交汇 处路南金花园商业楼一层和二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024年07月26日
2024年07月26日
合同附件:
呼和浩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赛罕区服务大厅场所租赁项目政府采购(上传).pdf
呼和浩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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