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鞍山盛盟煤气化有限公司 2024 年高压变频器维护保养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SM202405GC0017/0614SY240650)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07 月 29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鞍山盛盟煤气化有限公司 2024 年高压变频器维护保养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沈阳伟纳达电气销售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8.8000 万元,质量:
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8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辽宁吉意自控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8.0000 万元,质量:
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8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沈阳汇利瑞丰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9.7000 万元,质量:
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8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沈阳伟纳达电气销售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陈流敏/;
中标候选人(辽宁吉意自控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于洋溢/;
中标候选人(沈阳汇利瑞丰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温月新/;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沈阳伟纳达电气销售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要求;
中标候选人(辽宁吉意自控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要求;
中标候选人(沈阳汇利瑞丰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沈阳伟纳达电气销售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要求;
中标候选人(辽宁吉意自控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要求;
中标候选人(沈阳汇利瑞丰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下列事项提出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向招标人提
出,招标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对
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有异议的, 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开始发布之日起 5 日
内提出; 2.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 2 日前提出; 3.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 4.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
现场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
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未按上述期限提出异议
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上述期限内按规定提出了异议,但
在规定期限外又增加异议事项的,对所增加的异议事项,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二、投标人
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以书面形式并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
议; 异议事项在 2 项(含) 以上的,必须逐项列明;每项异议事项必须包括“事项的基本情
况”、“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 张”三部分内容,以便招标人逐项答复,及时解决
异议人疑虑和争议(附:书面异议格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
材料, 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明材料或
以非法手段获取应当保密的信息和资料进行异议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同时,对以非法手
段恶意获取相关保密信息和资料的人员,招标人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书面
异议材料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由授权代理人签署的,
书面异议材料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未按上述
规定提交的材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提交的书面异议材
料符合上述规定的,在递交时应要求招标人进行签收,并保管好签收文件或收条以证明按期
递交。对因未索要签收证明产生日期纠纷而造成超出异议期限丧失异议权和投诉权的,由投
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自行承担。 联系单位: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刘
全盛、王工 联系电话: 16726255789
三、其他
第一名:沈阳伟纳达电气销售有限公司
第二名:辽宁吉意自控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名:沈阳汇利瑞丰科技有限公司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销分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山盛盟煤气化有限公司
地 址:鞍山市千山区大屯镇丑家沟村
联 系 人:庞健
电 话:1394199305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 2 号
联 系 人: 刘全盛、王工
电 话: 16726255789
电子邮件: syztb00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