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学院食堂经营服务招标项目三次二、三包成交结果公示

铜仁学院食堂经营服务招标项目三次二、三包成交结果公示

中标供应商

第一标段(包):铜仁学院食堂经营服务招标项目(三次) -中标供应商(2家)
序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标供应商名称报价方式报价(中标价、下浮率或费率)
1915*****345******X四川尚品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总价人民币*******.08元
铜仁学院食堂经营服务招标项目(三次)(II包)中标人
2********MA6B199X53四川谐富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总价人民币******
铜仁学院食堂经营服务招标项目(三次)(III包)中标人

成交结果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铜仁学院的“铜仁学院食堂经营服务招标项目(三次)(II包)(入场登记号:S520*****240001S7)”招标已于2024年7月24日在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项目名称

铜仁学院食堂经营服务招标项目(三次)(II包)

招标人

铜仁学院

代理机构

铜仁佳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4年7月2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尚品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评审得分:96.38分

投标报价:*******.08元

服务期:5年

项目负责人:陈小松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忆黔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评审得分:92.10分

投标报价:*******.00元

服务期:5年

项目负责人:陈坤

第三中标候选人:铜仁市碧江区汉丰食府餐饮文化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评审得分:84.67分

投标报价:*******.00元

服务期:5年

项目负责人:樊本婵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得分最高的一个四川尚品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为中标人

公示期

2024年 7月 26 日至2024年 7 月 30 日

公示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起7日内向(有关管辖行政监督单位)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成交结果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铜仁学院的“铜仁学院食堂经营服务招标项目(三次)(III包)(入场登记号:S520*****240001S7)”招标已于2024年7月24日在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项目名称

铜仁学院食堂经营服务招标项目(三次)(III包)

招标人

铜仁学院

代理机构

铜仁佳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4年7月2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谐富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评审得分:90.03分

投标报价:******.00元

服务期:5年

项目负责人:陈鹏江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绿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评审得分:85.59分

投标报价:******.00元

服务期:5年

项目负责人:成洁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中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评审得分:78.4分

投标报价:******.00元

服务期:5年

项目负责人:李张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得分最高的一个四川谐富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为中标人

公示期

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7月30日

公示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起7日内向(有关管辖行政监督单位)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标签: 食堂经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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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佳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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