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农业“五新”农机新机具示范推广项目验收结果公示
2023年农业“五新”农机新机具示范推广项目验收结果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64号)、《福建省农业机械推广总站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五新”(农机新机具)示范推广项目工作的通知》(闽农机推〔2023〕35号)等文件要求,我单位于7月25日组织专家对农业“五新”(农机新机具)示范推广项目进行了验收。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农业“五新”(农机新机具)示范推广项目
二、项目承担单位
宁化县谷雨农业机械服务专业合作社
三、项目实施地点
宁化县湖村镇龙头村
四、项目主要内容
1.围绕我县产业特点,建立1个100亩以上的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核心示范片,核心示范片内水稻种植、杂交水稻制种实施耕、种、防、收、烘全过程机械化生产。辐射带动周边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面积1000亩以上,并对辐射范围内的补短板推进活动给予适当的作业补助。
2.实施主体应带头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水稻种植、杂交水稻制种等新机具新技术,适时开展新型高效便捷的机具示范展示活动及新机具新技术现场演示、培训等活动,要求在示范片内市级组织开展现场演示、示范、培训活动2场次以上,包括1场次以上杂交水稻制种母本机械化插秧技术现场培训推进活动和1场次以上水稻毯状苗机械化插秧技术、机械直播技术现场培训推进活动,合计培训人数不少于100人次。
3.为提高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生产示范推广宣传效果,组织开展现场活动时需邀请电视台、融媒体等新闻媒体参加,以通过应用媒体宣传,提高农户对新机具新技术的认知,提高新机具新技术现场演示示范推广效应,发挥示范片的带头作用,以点带面,进一步促进我县水稻生产全程机械的示范推广。要求在省级及以上媒体开展新机具新技术活动宣传报道3次以上。
五、验收结果
验收专家组通过听取项目承担单位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该项目围绕我县水稻(杂交水稻制种)产业生产特点,开展水稻机械直播技术、水稻毯状苗机械化插秧技术、杂交水稻制种母本机械化插秧技术示范推广现场培训活动3场次(其中:市级组织开展现场培训会2场次),合计培训人员169人,应用媒体宣传报道新机具新技术示范推广活动6次(其中:省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3次),并做好宣传推广工作。专家组认为,达到项目实施要求,取得良好的示范推广效果。该项目验收合格。
六、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7月26日-8月1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反映。
监督电话:
县纪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0598-*******
县财政局农业股:0598-*******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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