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新能源2024年度第三十五批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设备及运维框架协议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越秀新能源2024年度第三十五批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设备及运维框架协议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越秀新能源2024年度第三十五批分布式光伏项目设备及运维框架协议招标(标段一)[项目编号:M440*****075********]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07-26 11:00 至 2024-07-30 00:00止),具体如下:
公示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青岛纳晖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陕西绍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晶澳(扬州)太阳能光伏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单位装机容量单价报价平均值(含税):3.14元/Wp | 单位装机容量单价报价平均值(含税):3.53元/Wp | 单位装机容量单价报价平均值(含税):3.07元/Wp |
质量目标 | 遵循GB/T9535-1998和IEC*****等严格的国家及国际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坚持“质量第一、信誉至上”的原则。 | 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协议自动终止。本框架有效期为中标签订的框架服务协议有效期,合同履约有效期以具体合同约定为准。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协议自动终止。本框架有效期为中标签订的框架服务协议有效期,合同履约有效期以具体合同约定为准。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协议自动终止。本框架有效期为中标签订的框架服务协议有效期,合同履约有效期以具体合同约定为准。 |
资质能力条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综合得分 | 79.32 | 74.83 | 66.63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相关证书名称、编号 | 李鹏 二级建造师 | 刘于青 一级建造师 | 朱肖肖 一级建造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越秀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钟一觉
联系电话:137*****914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4*****556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
招标人:广州越秀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26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越秀新能源2024年度第三十五批分布式光伏项目设备及运维框架协议招标(标段二)[项目编号:M440*****075********]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07-26 11:00 至 2024-07-30 00:00止),具体如下:
公示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青岛纳晖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晶澳(扬州)太阳能光伏工程有限公司 | 陕西绍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运维年费综合单价:单位装机容量单价报价平均值(含税):0.046元/Wp·年;大修费用综合单价:单位装机容量单价报价平均值(含税):0.00元/Wp;发电量超发部分收益分享报价(招标人分成)(含税):40.00%;发电量超发部分收益分享报价(投标人分成)(含税):60.00% | 运维年费综合单价:单位装机容量单价报价平均值(含税):0.05元/Wp·年;大修费用综合单价:单位装机容量单价报价平均值(含税): 0.00元/Wp;发电量超发部分收益分享报价(招标人分成)(含税):10.00%;发电量超发部分收益分享报价(投标人分成)(含税):90.00% | 运维年费综合单价:单位装机容量单价报价平均值(含税): 0.049元/Wp·年;大修费用综合单价:单位装机容量单价报价平均值(含税): 0.00元/Wp;发电量超发部分收益分享报;(招标人分成)(含税):5.00% 发电量超发部分收益分享报;(投标人分成)(含税):95.00% |
质量目标 | 项目需满足光伏电站运营相关国家规范及电网公司要求,同时不低于招标文件的标准和要求 | 确保项目的长期稳定运行。 | 保障光伏电站运营的稳定与 高效,确保投资回报最大化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项目建成投运后25年。 | 项目建成投运后25年。 | 项目建成投运后25年。 |
资质能力条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综合得分 | 90.13 | 60.27 | 60.25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相关证书名称、编号 | 李鹏 二级建造师 | 朱肖肖 一级建造师 | 刘于青 一级建造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越秀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钟一觉
联系电话:137*****914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4*****556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
招标人:广州越秀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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