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预中标结果

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预中标结果

项目名称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南岸:清川大桥-五象大桥)护岸工程(清川大桥-白沙大桥)标段
招标类别施工类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结构类型及规模本项目护岸工程(清川大桥-白沙大桥)标段包括清川大桥-中兴大桥段、中兴大桥-永和桥段、永和桥-北大桥段、桃源桥-凌铁桥段、凌铁桥-白沙大桥段。
开标时间2016年08月12日
公示开始时间2016年08月12日公示截止时间公示开始第二天起的3个工作日后
中标
候选
人情
第一
中标
候选
单位名称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斌安全员张德君;侯银涛;康欣;
投标报价********4.30 元
工期360 日历天质量等级合格
第二
中标
候选
单位名称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王启龙安全员唐运尙;茹晓军;尹越凭;
投标报价********0.72 元
工期360 日历天质量等级合格
第三
中标
候选
单位名称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杨保升安全员任广博;王宗飞;张安伟;李伟;
投标报价********0.84 元
工期360 日历天质量等级合格
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评标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招标人签发同意公示的第二天起计算。
异议受理部门广西金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王丹 (联系电话:189*****613
投诉受理部门南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标签: 大桥 护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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