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寨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公示信息&nbsp

金寨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HKJ-CG-*********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清晓方塘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 539号鲲鹏国际广场5栋201

成交金额:陆拾肆万元整(小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金寨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服务范围:2024年金寨县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300人,其中经营管理型100人、专业生产型150人、技能服务型50人,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科函〔2024〕417号)和《金寨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开展培育。

(一)培育对象遴选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力求对象精准。遴选条件:年满 16 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返乡入乡创业创新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服务等人员。

(二)承担任务的培育机构在项目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按需制定培育计划及每期培训班教学计划,量身定制培训课程,综合运用课堂教学、现场教学、实践实训、线上学习、观摩交流等多种形式,优化培训方法,提高培训实效。教学计划包括课程、学时、形式、师资、教材、基地等内容,明确教学组织、学员管理、实习实训、考核评价等要求。培育计划和教学计划报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批复后实施。抓好培训班日常管理和服务,特别是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每期培训班建立 5 项制度,即:班主任制度、第一堂课制度(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人员上第一课)、学员培训考勤制度、培训台账制度、满意度评价制度(信息管理系统评价)。及时建立健全培训档案,按要求将相关信息 100%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信息化管理。要从各级高素质农民培育师资库遴选授课教师,每期培训班至少聘请 1名省级以上师资库成员。按照“谁选用,谁负责”的原则选用优质培训教材,优先选用农业农村部“十四五”规划教材和省统编教材,保证参训学员人手一套省级以上统编教材。鼓励培育机构订阅《农民日报》等报刊。培育结束后,由培育机构通过过程评价、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评相结合方式,综合评价学员学习成果,对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三)培育机构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主营业务包括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具备培育必须的教学、实践、管理和跟踪服务条件,包括: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实践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等。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完成

服务标准:参照农业农村部科教司《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及 2024 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模块要求,结合实际,模块化设计综合素养课、技术技能课和能力拓展课。综合素养课包括思想政治、农业通识、“三农”政策、涉农法规、文化素养等课程,必须包括 2024 年中央和安徽省委一号文件、农业农村部一号文件和乡村振兴促进法等相关内容。

五、评审专家名单:阚少杰 、丁丽、何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96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1.97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提出投诉,地址:金寨县莲花山路,联系电话:0564-*******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金寨县金叶路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金寨县新城区堃茂大厦A座8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金寨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HKJ-CG-*********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清晓方塘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 539号鲲鹏国际广场5栋201

成交金额:陆拾肆万元整(小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金寨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服务范围:2024年金寨县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300人,其中经营管理型100人、专业生产型150人、技能服务型50人,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科函〔2024〕417号)和《金寨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开展培育。

(一)培育对象遴选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力求对象精准。遴选条件:年满 16 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返乡入乡创业创新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服务等人员。

(二)承担任务的培育机构在项目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按需制定培育计划及每期培训班教学计划,量身定制培训课程,综合运用课堂教学、现场教学、实践实训、线上学习、观摩交流等多种形式,优化培训方法,提高培训实效。教学计划包括课程、学时、形式、师资、教材、基地等内容,明确教学组织、学员管理、实习实训、考核评价等要求。培育计划和教学计划报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批复后实施。抓好培训班日常管理和服务,特别是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每期培训班建立 5 项制度,即:班主任制度、第一堂课制度(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人员上第一课)、学员培训考勤制度、培训台账制度、满意度评价制度(信息管理系统评价)。及时建立健全培训档案,按要求将相关信息 100%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信息化管理。要从各级高素质农民培育师资库遴选授课教师,每期培训班至少聘请 1名省级以上师资库成员。按照“谁选用,谁负责”的原则选用优质培训教材,优先选用农业农村部“十四五”规划教材和省统编教材,保证参训学员人手一套省级以上统编教材。鼓励培育机构订阅《农民日报》等报刊。培育结束后,由培育机构通过过程评价、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评相结合方式,综合评价学员学习成果,对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三)培育机构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主营业务包括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具备培育必须的教学、实践、管理和跟踪服务条件,包括: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实践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等。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完成

服务标准:参照农业农村部科教司《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及 2024 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模块要求,结合实际,模块化设计综合素养课、技术技能课和能力拓展课。综合素养课包括思想政治、农业通识、“三农”政策、涉农法规、文化素养等课程,必须包括 2024 年中央和安徽省委一号文件、农业农村部一号文件和乡村振兴促进法等相关内容。

五、评审专家名单:阚少杰 、丁丽、何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96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1.97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提出投诉,地址:金寨县莲花山路,联系电话:0564-*******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金寨县金叶路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金寨县新城区堃茂大厦A座8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素质农民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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