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横二路、纵二路石方资源挂牌结果公示

惠州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横二路、纵二路石方资源挂牌结果公示

交易信息 (成交)
标的名称: 惠州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横二路、纵二路石方资源 组织方: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
公告编号: 惠公易产惠东 [2024]022号 报价开始时间: 2024年06月20日08时30分
交易编号: GJB2024-037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2024年07月18日10时00分
底价(万元): 1205.7912 竞买保证金(万元): 200
报价幅度(万元): 5 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18日09时00分
成交时间: 2024/7/18 12:56:11
成交人: 惠州市建博发展有限公司 成交价: 1835.7912 万元
交易条件说明

惠州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横二路、纵二路石方资源公开挂牌转让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33号)和《十一届3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经惠东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转让一宗石方资源。本次石方资源网上挂牌转让具体事务由惠东县白花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我镇”)委托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办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拟转让石方资源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惠州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横二路、纵二路石方资源公开挂牌转让项目;

(二)位置:白花镇联丰村委会附近

(三)转让矿种:强风化基岩、中风化基岩、弱风化基岩;

(四)拟转让石方资源储量:约66.9884万立方米(最终以实际开挖量为准);

二、本次石方资源挂牌转让起始价为人民币12,057,912元,每次报价加价幅度为人民币5万元的整数倍。

三、该石方资源挂牌转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00万元。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本次石方资源网上挂牌转让活动。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

五、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到石方区现场踏勘(可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查阅位置图和现状图)。

六、竞买人应当在网上挂牌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结束前登陆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保证金。网上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竞得人中标后,成交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以网上成交日起计),若公示期内无异议,则公示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资料前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产权交易部办理该项目的成交手续。竞得人应当自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我镇签订《惠州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横二路、纵二路石方资源公开挂牌转让合同》,竞得人逾期未领取成交通知书或未签订《惠州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横二路、纵二路石方资源公开挂牌转让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自交易中心收到我镇出具的退保证金函和交易双方签订的《惠州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横二路、纵二路石方资源公开挂牌转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原路原额予以退还。未未竞得人的保证金在系统产生成候选人后原路原额退还。

八、其它事项

(一)根据《土石方勘测报告》显示,惠州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区横二路、纵二路石方资源量约 ****** 立方米。惠州惠新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作为业主单位,中风化基岩申请自用 ***** 立方米,因此挂牌转让石方资源约 ****** 立方米。

惠州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区基础建设横二路、纵二路工程项目建设场地处于场地平整阶段,建设场地内小部分区域已开挖至平整标高,大部分还需进行平整。场地内覆盖层基本已被清理。

(二)建设要求及风险提示

1、本次转让石方资源在惠州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区横二路、纵二路项目内,本项目石方资源由横二路、纵二路招标施工单位(即:中化学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惠州市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由于工程进度原因需要先对横二路、纵二路场平进行开挖,该区域所挖的石方资源将在指定区域进行堆放管理,需自行外运,涉及该石方资源清运所需要的进出场道路、场区管理等事宜由竞得人根据需要与施工单位及我镇沟通。

2、本次转让的石方资源须限时清运,施工单位开挖出来起20日内竞得人完成外运。

3、竞得人取得本次石方资源后,必须依法进行运输,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作业,遵循相关部门的要求,做好安全生产、扬尘防护等相关工作,防止环境污染,节约集约利用石方资源。

4、竞得人需要遵守的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5、本次石方资源投资具有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抗力、政策和市场调节等可能导致其价值减损的因素,竞买人竞拍前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充分意识评估投资风险。竞买人一旦竞得本次石方资源,领取《产权交易通知书》或《惠州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横二路、纵二路石方资源公开挂牌转让合同》后,相关风险由该竞买人(即竞得人)自行承担,不得向我镇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竞买人参与竞买前,可以到石方资源所在地实地考察。竞买人竞拍前应当充分知悉该情况:本次石方资源在竞拍行为进行时或进行后,可能因施工计划的原因处于尚未开采或已开采但尚未运至堆放区域的状态,我镇不承担因探测差误、堆放以及竞买人运输所导致石方减损的损失,竞买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风险和损失。

6、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应详尽了解本次挂牌转让石方资源的基本情况和现状,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认可拟转让石方资源的基本情况和现状,对本次挂牌转让石方资源不存在任何异议,不论实际石方数量增损多少,均以实际现状为准,不增减成交价款。我镇不承担因开挖、清运等因素造成的石方数量损耗相关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存在的石方开发价值、市场价格波动等商业风险和损失。

7、竞得人在装运过程中须遵守公路车辆运输超载超限治理的相关规定,因车辆超限超载致使停产停工而造成损失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后果。

8、本次挂牌转让的石方资源,其储量检测报告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单位出具,勘探报告仅供参考,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竞得人竞买成交后必须承担相应的风险。

9、本次石方资源的起拍价以惠州新材料产业园规划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班子会议决定事项通知为准,成交价以竞得人实际竞得的出价为准,起拍价和成交价均不包含税费等其它费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将取消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竞得人拒绝签订或者逾期领取《产权交易通知书》或《惠州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横二路、纵二路石方资源公开挂牌转让合同》的;

2、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石方资源交易成交价格及税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4、向主管部门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者竞得的;

5、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九、本说明和其他未详尽事宜由我镇全权负责解释。如竞买人有意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可在挂牌期间与我镇联系。联系人: 黄岸勇,电话:139*****638

惠东县白花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3日


标签: 基础设施 产业园 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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