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设备中标结果
食堂设备中标结果
河北鼎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邯郸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邯郸市人民检察院食堂设备购置项目项目(项目编号:HBDFZFCG-********0)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BDFZFCG-********0
项目名称:邯郸市人民检察院食堂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联系人:闫晓娟
联系方式:****-*******转8021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邯郸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邯郸市人民东路39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玉明 ****-*******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鼎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丛台区中华北大街369号华祥大厦804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闫晓娟 ****-*******转8021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HBDFZFCG-********0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07月11日
成交日期:2016年08月15日
总成交金额:15.488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 成交金额(万元) |
1 | 山东省全兴厨业有限公司 | 博兴县店子工业园 | 15.488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庆辉、靖鑫、刘玮、连东霞、张玉明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名称:邯郸市人民检察院食堂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HBDFZFCG-********0
采购人名称:邯郸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邯郸市人民东路39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玉明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鼎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中华北大街369号华祥大厦804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闫晓娟电话:****-*******转802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食堂设备购置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供货周期:15日历天
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7月11日
定标日期:2016年8月2日
开标、评标地点: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第4开标室、评标1室
中标单位:山东省全兴厨业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地址:博兴县店子工业园
中标金额:154880元
供货期:10日历天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张庆辉、靖鑫、刘玮、连东霞、张玉明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投标文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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