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人民法院关于固定电话管理平台的自行采购结果公告-结果公告
福田区人民法院关于固定电话管理平台的自行采购结果公告-结果公告
关于固定电话管理平台的自行采购结果公告 |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采购项目经批准采用自行采购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项目名称:固定电话管理平台项目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1万元 |
项目描述: 为提升电话设备使用体验,提高诉讼当事人与干警沟通效率,拟采购一套固定电话管理平台,对现有固定电话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我院发布的《关于固定电话管理平台的自行采购公告》。 |
成交服务单位名称及金额: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成交金额******元,响应采购需求无偏差。 |
单位征集筛选情况说明: 我院发布自行采购公告,共有四家单位报名: 1.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2.深圳市广域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深圳市捷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4.深圳市海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我院组成评审小组,通过查阅报价材料,报价响应、方案、同类业绩经验、资质、价格金额等方面逐一比较,最终结果为推荐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作为本项目供应商。上述采购结果经我院2024年第18次院长办公会议审议确认。 |
服务期限: 按照我院工作安排。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5-******** 监督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办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联系电话及传真:******** 公告日期: 2024年7月30日 |
备注:
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采购人应当在自行采购项目采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将项目预算、项目主要内容、成交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金额、交货期或者完工期等信息在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公告,涉及国家秘密和相关商业秘密内容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标签: 固定电话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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