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院史馆改造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院史馆改造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院史馆改造工程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BCG-G*****-SHDL
二、项目名称: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院史馆改造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南文汇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279号14号楼21层84号
成交金额:******.64元
评审报价:******.64元
评审总得分:256.4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院史馆改造工程 施工范围: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院史馆改造工程,拆除原有窗及部分墙体、天棚吊顶等;新作自流平+塑胶地板;装饰板墙面、吊顶天棚、实木套装门、室内非标布展等;空调安装、水电线路改造、灯具、开关、插座安装、多媒体设备及弱电部分安装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60个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王伟彬 执业证书信息:豫241*****2942 |
五、评审专家名单:葛秀芹(组长)、张翠娥、卢天振(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计取,共计*****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成交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线上提出质疑网址:
http://60.172.200.230:4454/HBTPbidder_hb/login2.aspx
2.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淮北市烈山区沱河东路与宁山路交叉口东360米;0561-*******
3.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淮北市相山区长山路淮******号1#301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52*****732
(二)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向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电话0561-*******。
线上提出投诉网址:
http://60.172.200.230:4454/HBTPbidder_hb/login2.aspx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请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成交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
地 址:淮北市烈山区沱河东路与宁山路交叉口东360米
联系方式:卢主任 05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安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北市相山区长山路淮******号1#301
联系方式:152*****7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152*****732
十、附件
1.报价表
2.磋商响应函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4.中小企业声明函
0天0小时8分0秒
0天1小时19分0秒
附件: 成交结果公告.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doc 报价表.PDF 磋商响应函.PDF 成交结果公告.pdf
视频:
标签: 改造工程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