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结果公示第1包

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结果公示第1包

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开标评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4-JK22-W4049

三、开标时间:2024年7月26日09:30

四、评标结果:

根据招标文件评审办法,经3人评标专家组评议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1.62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江苏丰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2.10万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江苏盈中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3.96万元。

如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署名书面意见。如无异议,公示期间结束后,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五、公示时间:2024年7月30日至8月1日。

六、质疑渠道:如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一次性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答复。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表示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七、提出质疑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供应商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八、发布平台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jszbtb.com/#/newindex)和中国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九、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王工

办公电话:0516-********

移动电话:180*****000

地址:徐州市鼓楼区云创科技园C5栋西门3层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曹助理

办公电话:0516-********

十一、监督联系人

刘干事 0516-********

,江苏,鼓楼区,徐州市,徐州,0516-

标签: 无人机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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