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青年路中央广场-青年圩广场过街天桥项目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五河县青年路中央广场-青年圩广场过街天桥项目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1、项目名称:五河县青年路(中央广场-青年圩广场)过街天桥项目设计
2、项目编号:HC-2024-FW016
3、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4、项目预算:20万元
5、开标时间:2024年7月30日15时00分
6、公示时间: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2日
7、招标人代表:张先生;联系方式:
8、本项目经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8.1、第一中标候选人:浙江汇创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1)投标报价:19.26万元
(2)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供成果文件。
(3)质量标准:合格
(4)项目管理人员:
项目负责人(姓名、证书名称、注册编号):徐樑 、一级注册建筑师、202*****803;
8.2第二中标候选人: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投标报价:19.85万元
(2)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供成果文件。
(3)质量标准:合格
(4)项目管理人员:
项目负责人(姓名、证书名称、注册编号):姚斌、一级注册建筑师、200*****223;
8.3第三中标候选人:中兢工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投标报价:18万元
(2)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供成果文件。
(3)质量标准:合格
(4)项目管理人员:
项目负责人(姓名、证书名称、注册编号):姜洪涛、一级注册建筑师、202*****969;
9、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责任人:周曼
10、联系方式(电话):181*****159
11、异议受理
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1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上级监管部门处理。
特此公示。
13、本公示同时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发布。
公示单位:安徽省虹城生态文旅开发有限公司、五河县虹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