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吴江区土地一级市场等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采购包2
苏州市吴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吴江区土地一级市场等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采购包2
采购包1:
响应单位不满三家
采购包2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优惠率 |
1 | 苏州吴地房地产资产评估规划测绘有限公司 | 91******673******* | 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东太湖大道7070号亨通金融大厦十楼 | 97.11(均分制) | 10% |
服务类 |
名称:苏州市吴江区土地一级市场等评估服务项目(二标段) 服务范围:(1)协议出让地块地价评估、补办出让地块地价评估、补地价评估、上市储备地块集体建设用地上市、流转地价评估、储备地块评估备案工作;(2)挂牌出让土地上房产评估。 服务要求:接受委托的评估机构应确保项目评估质量,按时完成评估工作。项目评估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有关执业规范及苏州市吴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要求。评估机构对评估意见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负责。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只向苏州市吴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并注意保密,不得擅自提供给其他单位。对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评估结果、泄密以及擅自对外提供评估报告的,除由评估机构自行承担责任外,苏州市吴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采取必要措施终止委托评估,情节严重的,依法提请有关部门追究评估机构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及法律责任。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或实际结算合同价达到采购预算金额之时止。 服务标准:评估机构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维护土地评估市场秩序。评估过程中,评估机构应根据估价规程和规范的要求进行评估,独立、客观、公正地出具估价报告,并按自然(国土)资源部要求完成电子备案程序取得电子备案号。 |
吴家新、蒋招林、沈健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预算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500万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代理服务费按上述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后收取,由成交单位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00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符美婷、范万红、岳楠
电话:0512-********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标签: 评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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