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结果公告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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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标编号包号项目单位分标名称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最终报价
((万万元元))
242482-9001002-9999包1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电网工程施工-1002新东北电气集团电力检修工程(沈阳)有限公司44.763594
242482-9010005-9999包1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数字化运维-10005思爱普(中国)有限公司214.19
242482-9012018-9999包2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营销业务服务-12018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72
242482-9012018-9999包3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营销业务服务-12018中广电移动网络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99
242482-9012018-9999包4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营销业务服务-12018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138.5849
242482-9012018-9999包5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营销业务服务-12018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292
242482-9012018-9999包6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营销业务服务-12018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843
242482-9012018-9999包7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营销业务服务-12018国网汇通金财(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49.479999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结果公告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服务单一来源采购)
2024年第二次服务单一来源采购)
242482
采购编号:242482
采购编号: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
各相关应答人: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服务单一来源采购(采购编号:242482)评审工作已经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
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成交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应答人或
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邮件)提出。
分标编号
分标编号
包号包号
项目单位
项目单位
242482-9001002-
9999
包1
国网黑龙江省
电力有限公司
242482-9010005-
9999
包1
国网黑龙江省
电力有限公司
242482-9012018-
9999
包2
国网黑龙江省
电力有限公司
242482-9012018-
9999
包3
国网黑龙江省
电力有限公司
242482-9012018-
9999
包4
国网黑龙江省
电力有限公司
242482-9012018-
9999
包5
国网黑龙江省
电力有限公司
242482-9012018-
9999
包6
国网黑龙江省
电力有限公司
242482-9012018-
9999
包7
国网黑龙江省
电力有限公司
分标名分标名
称称
推荐的成交候
推荐的成交候
选人选人
最终报价
最终报价
(万元)
(万元)
电网工
程施工-
1002
新东北电气集
团电力检修工
程(沈阳)有限
公司
44.763594
数字化
运维-
10005
思爱普(中
国)有限公司
214.19
营销业
务服务-
12018
中国电信股份
有限公司哈尔
滨分公司
营销业
务服务-
12018
中广电移动网
络有限公司黑
龙江分公司
营销业
务服务-
12018
中国电信股份
有限公司哈尔
滨分公司
营销业
务服务-
12018
营销业
务服务-
12018
中国联合网络
通信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分公

中国移动通信
集团黑龙江有
限公司哈尔滨
分公司
营销业
务服务-
12018
国网汇通金
财(北京)信息
科技有限公司
72
99
138.5849
292
843
149.479999
应答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
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邮件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
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物资督察电话:
0451-53687094
(仅受理投诉及异议)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监察部:
0451-53687868
(仅受理投诉及异议)
国网黑龙江招标有限公司:
0451-87562444
邮箱:hljwzdczy@163.com
(仅受理投诉及异议)
2024年7月30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第二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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