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扩建项目附属工程中标公示
开县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扩建项目附属工程中标公示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6年 8 月16日——2016 年8 月18日)
项目名称 | 开县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扩建项目附属工程 | ||||||||
招标公告编号 | 066006 | ||||||||
招标人 |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渝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标段 (合同包)名称 | / 标 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央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诚信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城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央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万元) | 455.478329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开县城乡建设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
重庆市开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开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
招标人: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 2016年8月15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渝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5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 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 11 号)执行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 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本招标项目开县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扩建项目附属工程已由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开发改基[2014]37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开县人民法院,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开县新城西部新区PQ02-09/03号地块(原PQ02-03/02)。
2.2建设规模:景观(硬质景观:室外环境工程土建;软质景观:室外环境工程植物;室外环境排水、电气工程)、植物种植(绿化场地总面积约为5003.13m2)、踏步、栏杆、门卫房面积9.85m2/3.9m、生化池有效容积60.8m3等内容。总面积约17527.17m2,总投资约669.14万元。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安装、生化池等内容施工图(施工图名称:开县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扩建项目附属工程,施工图编号:SX2016-JZ-02,设计单位: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所示范围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7月18日起在《开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kxjyzx.com)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澄清、修改、最高限价等开标前的相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相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0 元,在开标前1个小时内缴纳,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6年 8月 10 日 10 时00 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和开标地点: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开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开县人民法院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渝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开县汉丰街道永兴街7号 地 址:开县滨湖东路西一街
联系人:唐老师 联 系 人:彭老师
电 话:******** 电 话:135*****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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