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评标专家违法违规行为问题线索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集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评标专家违法违规行为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专家参与公共决策行为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存在的评标专家良莠不齐、信息造假、履职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按照市发改委转发的《陕西省发改委关于印发<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评标专家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现征集我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评标专家违法违规行为问题线索。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4年9月10日。
二、征集范围
发现评标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现场举报等方式反映问题。
1.专家的个人申报证明材料(学历、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等)不真实,专业与职称、执业资格或从业经历不匹配、存在弄虚作假;
2.专家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存在因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违法违规,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应当回避而不回避;
4.故意擅离职守,违规传递评标评审信息或进行非正常业务性沟通;
5.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或无正当理由随意否决投标,或者敷衍塞责随意评标;
6.私下接触投标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且存在不公正评标等违法行为,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
7.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接受单位、个人明示暗示提出的倾向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要求;
8.违规打探项目信息,组织或参与围标串标;
9.组建或加入微信、0Q等网络通讯群组违规交流、获取项目信息,组织相关利害关系人围标串标;
10.评标结果公示前,泄露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评标项目情况、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情况、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和评标结果;
11.主动透露或泄露在评标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与评审有关情况;
12.在合法的评标劳务费之外额外索取、接受酬劳;
13.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征集方式
单位名称:韩城市水务局
科室和电话:韩城市水务局建管科 0913-*******
单位地址:韩城市新城区太史大街政府二号楼4楼
四、其他须知
1.反映人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2.我单位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反映人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韩城市水务局
2024年7月29日
标签: 公开征集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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