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YHCG-GK-202*****0048-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雨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2024年度雨花区空气质量改善第三方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YHCG-202*****004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2024年雨花区空气质量改善第三方服务项目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详见附件 | 项 | 1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叁佰壹拾柒万壹仟捌佰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机动车尾气黑烟抓拍服务 | 高清视频电子抓拍设备能够实时采集特定路段的全断面高清影像,通过网络将实时视频自动采集传输至视频存储设备和智能终端,智能终端识别冒黑烟车辆,并且实现黑烟车前后端自动数据图片匹配,自动截取和保存冒黑烟车辆的视频数据、车牌号码,实现黑烟车视频数据的在线监控和多项管理等功能。 | 1项 | ****** | ****** | | 2 | 环境空气质量六参数及VOCs走航监测服务 | 环境空气质量六参数及VOCs走航监测。其中空气质量六参数走航不少于80次、VOCS走航服务不少于40次,每次走航旅程需达到80公里以上或位于固定点1天,达到8个小时可计为1天(需根据要求加密走航,走航地域与时段根据实际情况确认,但需报经区蓝天办认可)。 | 1项 | ****** | ****** | | 3 | 无人机巡查服务 | 提供1台无人机巡查服务(设备每月使用频次不得少于10次)。 | 1项 | ***** | ***** | | 4 | 便携式监测仪租赁 | 便携式监测仪至少2台,其中1台可监测指标需含空气质量常规六参数及TOVC指标;另一台为红外热成像仪。设备用于日常巡查及指定工作(设备每月使用频次共计不得少于10次,其中红外热成像仪合同期内至少使用18次)。 | 1项 | ****** | ****** | | 5 | 高空瞭望视频监控系统 | 在采购人指定位置,安装2套高空瞭望视频监控系统,用于监控范围内火点、扬尘等污染的全天候自动识别、抓拍和告警。 | 1项 | ****** | ****** | | 6 | 道路积尘负荷走航车 | 每个月至少开展一次主次干道尘负荷监测工作。 | 1项 | 1***** | 1***** | | 7 | 日常巡查服务 | 巡查人员每天开展日常重点巡查,对交通、工地、餐饮、工业、生活等各类污染源进行现场巡查并及时上报情况,协助进行相关现场督查及处理;针对污染事件,专人现场排查情况并现场拍照,提出环境污染事件管控措施建议,做好污染事件处理情况记录;针对各类信息源反馈的特定问题,派遣现场巡查人员对问题区域周边进行现场排查并对污染来源进行定位,同时将现场照片及巡检记录上报,并及时跟进处置;巡查人员需配备专业摄影摄像设备;完成好区蓝天办交办的各类污染源调查等其他工作。 | 1项 | 4***** | 4***** | | 8 | 数据值守与综合分析服务 | 1、对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气象情况、设备使用情况、污染情况、巡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包括24小时数据值守、动态通报(每日8时开始每2小时一次至24时)、日报(每日一次)、周报(每周一次)、月报(每月一次)、半年报(每半年一次)、年报(每年一次)、污染分析专报(每次污染过程);按月制定每月攻坚的具体内容,按考核指标进行任务分解,实现目标管控。 2、在现有的预警预报基础上,结合气象条件的分析,提前给出污染天气预警和相应的管理建议,记录污染天气过程,建立年度案例库。包括月度预报(每月一次)、未来七天预报(每周一次)、未来三天预报(每天一次)、时段预报(每天两次)、年度污染天气案例报告;针对不同季节、不同风向、区域外重要污染源情况,分析周边相邻城区对雨花区空气质量的影响,并给出相应的建议。 3、分析我区空气质量,针对不同时段提出差异化管控建议,并对实施后的措施进行效果评估。对年度治理、管控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4、针对特定污染事项,按照区蓝天办要求完成现场检测、问题分析,形成专题报告。 5、其它分析报告。 | 1项 | ****** | ****** | | 9 | 专家团队服务 | 组建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监测部门组成的3-5人专家团队,会商雨花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并就如何进一步改善雨花区空气质量提出方案和建议(至少2次会商,特殊情况加密)。 | 1项 | ****** | ****** | | 10 | 污染源更新服务 | 以省环科院空气质量组分站为中心,每半年完成半径2km范围内的污染源调查更新,并建立工作台账;根据区蓝天办要求,完成其它区域污染源调查工作。 | 1项 | ****** | ****** | | 11 | 日常培训服务 | 定期组织大气污染防治专题培训(每季度至少1次)。包括但不限于:对碳达峰、碳中和,大气污染源成因、管控、监测等相关专业知识定期开展进社区、工地、企业等宣传培训,创作视频资料、制定宣讲方案,配合区蓝天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宣传工作,营造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完成好交办的其他宣传、培训工作。 | 1项 | ***** | ***** | | 12 | 其他硬件支持 | 1、在指定场所配置专业工作电脑两台(国产中高端机型),使用至项目结束;2、配备专业巡查车辆两台(满足巡查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需要,专车专用)。 | 1项 | ****** | ****** | | 13 | 国控站点运维保障服务 | 密切关注国控站点通电、通网等保障情况,异常情况及时响应,并做好问题查实、协调处置、信息反馈工作。 | 1项 | ****** | ****** | | 14 | 局部气象条件研判与分析 | 12月前,根据周边地形、高层建筑等地形地貌完成环保学院2公里内微环境气象变化、污染传输路径分析,并就不利条件下,如何加快局部污染扩散,提出合理化建议。 | 1项 | ****** | ****** | | 15 | 街道标准站数据分析与比对 |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协助完成街道标准站数据有效性审核、数据分析与利用等各项相关数据处理相关工作;协助对排名靠后的街镇站点开展污染溯源工作。 | 1项 | 1***** | 1***** |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07-29 —— 2025-07-29 3.2 履行地点:雨花区范围内(可辐射周边其它区域)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方式:通过专业服务团队进驻,与雨花区政府共同致力于污染溯源和精细化监管,实现空气质量的达标改善。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本服务项目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凭正式发票,采购方第一次支付项目总金额的30%。 2024年底,本项目目标1实施完毕,经验收,项目达到优,凭验收单、正式发票第二次付款付清项目总金额的40%;经验收,项目为良,凭验收单、正式发票,第二次付款仅付清项目总金额的25%;经验收,项目为一般,凭验收单、正式发票,第二次付款仅付清项目总金额的15%; 2025年本项目正式结束,项目目标2实施完毕,经验收,项目达到优,凭验收单、正式发票第三次付款付清项目总金额的30%;经验收,项目为良,凭验收单、正式发票,第三次付款仅付清项目总金额的20%;经验收,项目为一般,凭验收单、正式发票,第三次付款仅付清项目总金额的15%。 4.2 收款账户: 北京银行新街口北大街支行(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1090311300120105103924)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通过专业服务团队进驻,与雨花区政府共同致力于污染溯源和精细化监管,实现空气质量的达标改善。具体为通过综合利用高空瞭望、走航车、无人机、便携式监测设备等科技设备,精准溯源,为快速有效降低空气质量污染因子提供管控依据,同时基于雨花区空气质量各类数据进行综合研判,通过相关性分析、对比性分析、时空分布规律分析等,摸清影响雨花区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污染源头和排放规律。最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为雨花区政府改善空气质量提出及时、准确、有效、可实施的精准建议,全面指导雨花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工作。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项目实施后,工作目标1具体为:雨花区空气质量考核在2024年末,在全市包含雨花区的空气质量考核中(分别为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如果此考核含望城区、湘江新区等区域,目标需计入)计分排名第二或以上,本项目为优;计分排名第三,本项目为良;其他为一般。 工作目标2具体为:2025年1月至本项目结束,(分别为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如果此考核含望城区、湘江新区等区域,目标需计入) 计分排名第二或以上,本项目为优;计分排名第三,本项目为良;其他为一般。 考核排名根据长沙市空气质量考核规则和市直部门统计核实数据,由区蓝天办核算,并盖章确认。考核排名核算仅统计空气质量各项数据的累计得分排名,不统计考核规则中其它具体工作的加减分情况。另当出现相同排名时,下一个排名要相应推后,如有两个并列第一名,第二名按第三名计,以此类推。 服务期间,考核规则和验收方式根据长沙市最新规定调整执行。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本项目采用服务总价费用包干的模式,甲方除提供乙方派驻人员必要的办公设备、办公场所等后勤保障服务外,不再额外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6.2乙方在项目全过程须接受甲方的监督与指导,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并对甲方负责。 6.3乙方负责安排合格的服务人员,提供先进的设施设备来履行本合同,保证服务质量。 6.4乙方在服务期间需按照保密协议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6.5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照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内容执行,服务内容如有缺项,按该文件扣款项内容执行。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6%(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合同签订后,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乙方的服务,否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1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0.3%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及赔偿因此产生的损失。 7.5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运维工作的,乙方免除因非乙方人员从事运维工作造成损失或后果的相应责任。 7.6如因一方违约,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一致,引起诉讼时,违约方除应赔偿损失外,还应承担因诉讼所支付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相关维权费用。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与本合同有关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结果确认函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均有同等法律效力。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较晚的文件为准。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叁 份,乙方 叁 份。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7月29日 合同订立地点:长沙市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592号雨花区政府机关二办 | 地址: | 北京市市辖区大兴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源街9号 | 电话: | 0731-85880293 | 电话: | 15309887168 | 传真: | 0731-85880419 | 传真: | 010-6873256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