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苏0508破13号苏州建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五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示
2022苏0508破13号苏州建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五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示
苏州建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五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示
各位债权人:
2023年7月12日,管理人通过非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苏州建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五次债权人会议,对《解除与苏州紫气东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的方案》事项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统计如下:
本次债权人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122家,表决权总金额为307,179,700.09元。管理人向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以电子及邮寄方式送达了《提请审议解除与苏州紫气东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的方案》及表决票。
2024年7月31日,管理人根据苏州建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非现场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对本次表决结果进行了唱票和统计。经管理人统计,本次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共收到表决票107份,即参会债权人107家,参会表决权总金额为241,948,373.15元。其中106家债权人表决同意,即同意票数106票,同意金额241,615,979.14元。同意人数占参会有表决权的人数的比例为99.07%,同意金额占参会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99.86%。同意人数和同意金额均超过了参会的有表决权的人数和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半数。
根据破产法相关规定,关于《解除与苏州紫气东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的方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管理人现予以公示。
根据《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各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
异议期内,如无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的,管理人将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权,向苏州紫气东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送解除合同通知或在与苏州紫气东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诉讼案件中,明确提出解除双方之间的租赁合同。
特此公示!
苏州建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标签: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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