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道班房屋、钢结构房屋公开招租招租成交确认书
天全县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道班房屋、钢结构房屋公开招租招租成交确认书
竞租人 天全县天睿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 号)于2024年7月31日09时30分在天全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对天全县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道班房屋、钢结构房屋进行招租,在招租会上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成功竞得下述招租标的,并签订招租成交确认书如下: | |||
1、成交的招租标的物及成交情况: | |||
标的 | 租金成交总价(万元) | ||
(第一处)天全县始阳镇新民村四组62号道班框架结构房屋 | 10 万元/年 | ||
合计金额(大写) | 壹拾 万元整 | ||
2、招租成交后,承租人在2024年8月16日前一次性交清合同约定的费用。租金直接转入委托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天全县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全支行,银行账号:231*****090********。 | |||
3、本确认书一式肆份,经招租人、竞租人签章后生效,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
招租人:天全县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 竞租人:天全县天睿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电话: 139*****819 电话:135*****355 | |||
监督人: 林兵 委托代理人:史忠斌 | |||
确认时间:2024年7月31日 | |||
招租成交确认书 | |||
竞租人 王小平 ( 3 号)于2024年7月31日09时30分在天全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对天全县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道班房屋、钢结构房屋进行招租,在招租会上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成功竞得下述招租标的,并签订招租成交确认书如下: | |||
1、成交的招租标的物及成交情况: | |||
标的 | 租金成交总价(万元) | ||
(第二处)天全县始阳镇新民村四组62号道班钢结构房屋 | 1.3 万元/年 | ||
合计金额(大写) | 壹万叁仟元整 | ||
2、招租成交后,承租人在2024年8月16日前一次性交清合同约定的费用。租金直接转入委托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天全县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全支行,银行账号:231*****090********。 | |||
3、本确认书一式肆份,经招租人、竞租人签章后生效,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
招租人:天全县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 竞租人:王小平 | |||
电话: 139*****819 电话:139*****462 | |||
监督人: 林兵 委托代理人: | |||
确认时间:2024年7月31日 | |||
招租成交确认书 | |||
竞租人 周爱怀 ( 6 号)于2024年7月31日09时30分在天全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对天全县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道班房屋、钢结构房屋进行招租,在招租会上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成功竞得下述招租标的,并签订招租成交确认书如下: | |||
1、成交的招租标的物及成交情况: | |||
标的 | 租金成交总价(万元) | ||
(第三处)天全县城厢镇龙尾村一组6号道班混合结构房屋 | 2.5 万元/年 | ||
合计金额(大写) | 贰万伍仟元整 | ||
2、招租成交后,承租人在2024年8月16日前一次性交清合同约定的费用。租金直接转入委托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天全县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全支行,银行账号:231*****090********。 | |||
3、本确认书一式肆份,经招租人、竞租人签章后生效,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
招租人:天全县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 竞租人:周爱怀 | |||
电话: 139*****819 电话:139*****655 | |||
监督人: 林兵 委托代理人: | |||
确认时间:2024年7月31日 | |||
招租成交确认书 | |||
竞租人 马翼 ( 2 号)于2024年7月31日09时30分在天全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对天全县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道班房屋、钢结构房屋进行招租,在招租会上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成功竞得下述招租标的,并签订招租成交确认书如下: | |||
1、成交的招租标的物及成交情况: | |||
标的 | 租金成交总价(万元) | ||
(第四处)天全县思经道班混合结构房屋 | 5万元/年 | ||
合计金额(大写) | 伍万元整 | ||
2、招租成交后,承租人在2024年8月16日前一次性交清合同约定的费用。租金直接转入委托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天全县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全支行,银行账号:231*****090********。 | |||
3、本确认书一式肆份,经招租人、竞租人签章后生效,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
招租人:天全县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 竞租人:马翼 | |||
电话: 139*****819 电话:158*****999 | |||
监督人: 林兵 委托代理人: | |||
确认时间:2024年7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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