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庭审事务保障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庭审事务保障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二、项目名称: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庭审事务保障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庭审事务保障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锦州金海利达网络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辽宁省锦州太和区昆明街11-34号
中标(成交)金额:1,104,080(元)
评审总得分:83.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庭审事务保障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庭审事务保障服务项目(C********软件运营服务)
服务范围:1、法庭开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法庭环境整理、法庭设备检查、填写案件信息、开庭材料准备等。2、法庭庭审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检查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读法庭纪律、做好庭审过程中的庭审笔录、视音频光盘刻录等。3、庭审结束后的事务性工作:笔录上传、笔录打印、笔录签字确认、文档整理、装订、庭审材料移交、法庭环境整理等。
服务要求:服务人员需具备大专或以上学历,上岗前需具备专业技能培训经历;每分钟的打字速度100字以上。服务人员服务态度端正、作风优良,熟悉法院所需服务岗位的业务流程,熟练掌握电脑等办公设备,服从法院的规章制度;能够熟练操作智慧庭审数字化法庭系统软件、能够熟练法庭速记。服务团队人员数量应保障13个法庭同时开庭,预留服务储备人员,并确保服务团队人员相对稳定。
服务时间:三年(根据合同履行情况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服务人员需具备大专或以上学历,上岗前需具备专业技能培训经历;每分钟的打字速度100字以上。服务人员服务态度端正、作风优良,熟悉法院所需服务岗位的业务流程,熟练掌握电脑等办公设备,服从法院的规章制度;能够熟练操作智慧庭审数字化法庭系统软件、能够熟练法庭速记。服务团队人员数量应保障13个法庭同时开庭,预留服务储备人员,并确保服务团队人员相对稳定。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程鑫、胡春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庭审事务保障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发改价格【2015】299号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833.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60号
联系方式:0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凌云里宝地东湖湾B1区43-2号
联系方式:041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416-*******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更正后磋商文件——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庭审事务保障服务项目7.17.doc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庭审事务保障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锦州金海利达网络工程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标签: 智慧庭审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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