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兴安县行政事业单位车辆评估服务机构采购(XPZC2016-D3-027)成交公告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兴安县行政事业单位车辆评估服务机构采购(XPZC2016-D3-027)成交公告
广西鑫磐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兴安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的委托,于2016年8月15日就兴安县行政事业单位车辆评估服务机构采购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协商,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兴安县行政事业单位车辆评估服务机构采购(XPZC2016-D3-027)
二、采购内容:兴安县行政事业单位车辆评估服务一项,采购预算单价:400元/辆。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2016年8月4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lcz.cn)发布了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四、价格协商信息:
价格协商日期:2016年8月15日
价格协商地点: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桂林一分公司评标室
价格协商小组成员名单:黎孟珠、周雁
采购单位代表:左剑钧
五、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桂林市三和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桂林市南环路竹木巷8号人才交流中心四楼。
成交金额:400元/辆。
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兴安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联系人:左工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七里店路1-5号。
联系人:刘欣
联系电话:****-*******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地方,可以自评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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