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莲南小学附属幼儿园非八大类教职工食材采购项目

深圳市罗湖区莲南小学附属幼儿园非八大类教职工食材采购项目


深圳市罗湖区莲南小学附属幼儿园非八大类教职工食材采购项目

中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SZCTP********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罗湖区莲南小学附属幼儿园非八大类教职工食材采购项目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序号

投标供应商名称

投标报价(折扣率)

1

广东省佳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0.94

2

深圳市三马农产品有限公司

0.96

3

深圳市优富强实业有限公司

0.98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得分及排名:

排序

候选中标供应商名称

得分

1

广东省佳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96.20

2

深圳市优富强实业有限公司

60.19

3

深圳市三马农产品有限公司

36.59

五、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东省佳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水径社区水径村穴地富2号厂房101

中标金额(折扣率):0.94

六、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采购非八大类食材配送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投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投标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投标文件

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王赛芳、岳红琼、魏丽苑、李杰、赵兰。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一)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二)收费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

九、公示期限:

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5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通知书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后发放。

(二)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页(http://www.szzfcg.cn/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view&id=*********)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中浩一路荣丰中心A座605-607。

十一、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罗湖区莲南小学附属幼儿园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莲塘街道港莲路105号

联系方式:137*****596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约法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中浩一路荣丰中心A座605-607

联系方式:0755-********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秀颖、胡启政

电话:0755-********

十二、附件

(一)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序号

投标供应商名称

资格响应文件

1

广东省佳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按要求提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按要求提供营业执照;按要求提供股东信息查询截图;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要求提供《诚信承诺函》;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并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证明材料;参与本项目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并按要求提供《诚信承诺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6.3款规定的禁止性情形,提供《诚信承诺函》;符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及分包的要求;按招标公告的规定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单位备案凭证》。

结果:资格审查通过。

2

深圳市三马农产品有限公司

按要求提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按要求提供营业执照;按要求提供股东信息查询截图;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要求提供《诚信承诺函》;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并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证明材料;参与本项目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并按要求提供《诚信承诺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6.3款规定的禁止性情形,提供《诚信承诺函》;符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及分包的要求;按招标公告的规定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单位备案凭证》。

结果:资格审查通过。

3

深圳市优富强实业有限公司

按要求提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按要求提供营业执照;按要求提供股东信息查询截图;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要求提供《诚信承诺函》;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并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证明材料;参与本项目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并按要求提供《诚信承诺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6.3款规定的禁止性情形,提供《诚信承诺函》;符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及分包的要求;按招标公告的规定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单位备案凭证》。

结果:资格审查通过。

深圳市约法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7月3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教职工 幼儿园 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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