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清区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品牌营销能力提升行动项目申报结果的公示

关于武清区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品牌营销能力提升行动项目申报结果的公示

为加快推进我区农业品牌化建设,按照《天津市农业品牌化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5年)》(津农委〔2024〕6号)要求,结合《天津市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品牌营销能力提升行动项目方案》安排,我区制定了《武清区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品牌营销能力提升行动项目方案》。

经经营主体自愿申报,属地政府初审推荐,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聘请专家遴选,结合财政资金总盘子,最终确定天津大美良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天民蔬果专业合作社、天津市昽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吉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主体符合条件,同意开展建设。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举报者务必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及所在单位,我们将严格保密,凡匿名电话、匿名信件概不受理。

举报地点:天津市武清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举报时间:2024年7月31日-2024年8月6日

联系人:谢万红、张如意

举报电话:022-********

举报邮箱:wqqnyncwxxk01@tj.gov.cn

武清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7月31日


标签: 品牌营销 提升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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